庄严肃穆的法院,审判长一本正经的语气宣判着此次案件,经审判,此次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应判被告人糜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执以死刑。鉴于被告医学鉴定,患有严重的人格分裂症,根据《刑法》第十八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一锤定音,综上,本院审判被告人糜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死缓,由政府强制医疗,精神正常后,立即执行死刑,退庭。
案件审理结果一出,满民哗然,众说纷纭。大多是一些官官相护之言,显然真相的广大民众也没有能力改变此次结果,除了那些当事人和被害人家属,谁又能记得这件事,咬着那个恶人多久呢,不过是一时愤慨。
这些愤怒的人中当然不包括张四和陆禛两人,甚至连大大咧咧坐在审判席上仇视糜斓的李知恩都不感到愤怒,只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