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完后又看他身后的墨凡御,说:“这位是你的朋友啊,长得可真好看。”
宁修远笑嘻嘻的把毛驴拴在一旁的木桩上,又从拿出几根胡萝卜喂给它,然后拉着墨凡御坐下,手指比划了一个二,说道:“今儿要两碗阳春面。至于他,他是我弟弟,今儿出来陪我一起摆摊。”
老人闻言点点头,也没有再问什么,转身离开,随后对在灶台前忙活的另一位老人喊了一句:“这要两碗阳春面。”
另一位老人回答:“好咧。”
宁修远见老人离开,偏头对墨凡御说道:“现在已经过了午时,你一定饿坏了吧,杨伯这儿的阳春面味道不错,我们先吃着垫垫肚子,等待会儿买完东西回去,晚上我给你露一手,保证你吃完还想吃。”
墨凡御闻言,笑了笑,歪了歪脑袋,这个动作让他做起来实在很养眼,“你总不能做得比酒楼里的厨子还好吃吧。”
“嗯,不差不差,你到时候尝过就知道了。”宁修远越说眼睛越亮,他已经想到晚上要做什么样的一桌美食犒赏自己最近的辛劳了,要知道他整整吃了半个多月的野菜青菜,好些日子没怎么好好尝过一顿荤腥了——
要不是每顿早饭还有一个肉包子的话,估计他这会儿真的忘记肉味儿了。
这生活真的过的很艰辛。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话,很快,老人便已经将两碗热乎乎的阳春面送上来,虽然清汤寡水的,但是对于正在饿着肚子的两人,这个味道也是极好的。
用极快的速度解决完面条,宁修远摸着自己有些吃撑的肚子,看着坐在自己面前还在慢悠悠吃着面条的墨凡御,不禁撇嘴,这就是简单的一碗阳春面啊,怎么被对方吃的像是山珍海味似的呢。
—
吃完阳春面,宁修远付了钱,便带着墨凡御离开,他手里牵着驴车,走在集市里,左顾右盼的,满眼睛都是新奇。
虽然他拥有原主的记忆,但是亲眼看到的跟记忆里所有的,终究是不同的,哪怕他已经来到这个世界半个多月,这条路也走了不下几十遍,可是像现在这样十分悠闲的晃来晃去,这还是第一次。
南城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城镇,距离蜀中不远,快马加鞭不过一天一夜的距离,不过若是跟天子脚下的皇城比可是十分遥远的,光在路上就要耗上半个多月。这里的民风淳朴,在南城知府的治理下,百姓都过的安闲,已经十年鲜少发生大案件,城里虽然不算太繁华但是也不落后,算得上是安居乐业之地。
宁修远很满意南城这个地方,在他看来,是很适合居住的。
墨凡御走在宁修远身后两步的距离,也跟着左右看,他负手在后,哪怕身上穿着粗布麻衣,还打着补丁,但是因为他的气质、相貌足够出众,所以也总是引得路上的行人回头看他。
走了一会儿,宁修远便带着墨凡御走进一间布庄,掌柜是个留着小胡子的中年男子,他正在柜台上打着算盘,看到他们进门,抬头笑眯眯问道:“两位客官是需要成衣,还是布匹?”
这一行,宁修远的目的是要买两匹布给自己还有墨凡御做几件衣裳,他的记忆里,这具身体的原主已经好几年没有做过新衣服了,能够穿的衣服都打满了补丁,少有几件是完好的,何况现在还在冬日,唯一的两件破棉袄完全不御寒,穿着跟不穿似的,完全没有作用。
之前是因为没银子,所以宁修远只能将就着,如今他手里存了些银两,是时候给自己和墨凡御换几件新衣裳了,何况他根本不能生病,一旦病了,该损失多少啊。
而且还有一个墨凡御。
这墨凡御年纪虽然只有十五岁,但与宁修远身高相仿,至多差了一指节的高度,故而他身上的衣服也都是宁修远的,一样破旧,一样满是补丁。再加上他身上伤刚好,宁修远可不想再给折腾出风寒来,不然会很麻烦。
于是,昨儿夜里宁修远抱着钱罐子数了数,发现短短十几天内存款已经增加到五两多银子的时候,便决定给自己跟墨凡御换几身新衣裳,再顺便买一窝小鸡仔回家养着,这要以后想进补的时候也方便。
此时听见掌柜的问题,宁修远回答:“我要买两匹布外加制作两件棉袄的棉絮,不知道掌柜的有什么推荐。”
“有有有。”掌柜带着宁修远跟墨凡御走到一旁,指着上头的颜色艳丽花纹繁杂的布匹,说道:“两位公子请看,这一批布匹便很不错,价格也公道,一匹只要二两银子。这是可是纯正的江南织造,你看看这染色,看着花纹,多好看啊,若是制成衣物,与二位定十分匹配。”
宁修远有些嫌弃地看了一眼那花花绿绿的花纹和颜色,摇摇头,偏头问站在自己身后的墨凡御:“你觉得好看吗?”
墨凡御只需要一眼便知道这布匹是次品,颜色太艳花纹凌乱,于是便摇头,道:“颜色太艳了些,你不适合。”他以为宁修远是在他自己买衣服,拉着他询问呢。
“我也觉得太艳了些,我们俩都不适合这颜色。”宁修远赞同地点头,不顾掌柜的脸色,随即自己看起来。
看了好一会儿,最终,在角落里,宁修远看到两匹十分朴素的布匹,颜色花纹都合他心意,于是眼前一亮,他指着问掌柜:“那两匹多少钱?”
掌柜的随着宁修远的手指看过去,随后回答:“这两匹啊,是残次品,本来是打算当做赠品送给客人的,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