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去记忆并不一定是坏事,至少这能让我更加珍惜这来之不易的第二次生命,以前发生过什么对我来说也许并不是很重要,因为我完全没有兴趣去回想关于以前发生的一切。现在,我还记得自己的名字,我遇到了这个自称方凛的青年,这就够了。
除了一头红毛和时不时隐隐作痛的身体令我感到很不爽之外,其他事情还是很顺应人意的:我恢复得不错,只是皮外伤,没有伤及内脏;方凛并没有对我表现出很想赶我走的意思。
说实话,虽然这并不影响生活,但失去记忆的我确实无处可去。我知道皇城,也知道很多一线城市,到了那里我必然可以靠着自身的长处谋生,问题是,我不知道怎么走才能到达那里。
方凛是个好人,他不求回报地让我蹭吃蹭喝了一个星期,本来说的过两天就要回去,到现在也没有付诸行动。
再怎么死皮赖脸,我也要离开了,毕竟我们只是陌路相逢的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