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明星这人花钱的地方实在是太多了,以至于他这个实打实的作家富豪榜前列的人物还得想办法在别的地方赚钱,搞搞副业啥的。但同时,他这个人就喜欢轻松、玩乐的活着。虽然办报纸的事情忙的不多,也就最近真的让他忙了这样一把,还是让他有些抱怨起来。
对于白明星的毛病,梁百岁是知道的,也不寻思对他说教了——根本没用,且不说白明星长这么大,思维方式什么的早就定型了。就说他本身就是一个极受追捧的人物,早就被人宠坏了...不太容易听得进别人的劝告。
不过梁百岁自己也很清楚,这就是大哥说二哥罢了。做到他们这个地步的小说作者,大多是很以自我为中心的,绝对不能被作者、被评论家们、被同行,甚至被流行风尚带跑路子,不管什么时候都要有自己的想法。
这在写小说的时候是值得称赞的性格,但在生活中就不会很讨喜了。可是人就是这样一个整体,总不能写小说的时候需要这个性格,于是就保留,生活中不合适就丢弃——又不是人格分裂,谁能轻易做到呢!
所以梁百岁只是开解道:“赚钱都不容易,真的去和你那朋友做生意去了,也得担心。相比之下,做报纸已经算是容易的了,好歹这一行的水深你是知道的,真正捏在手上也算得心应手。”
白明星不是不明白这个,只不过是想抱怨抱怨而已。这时候听梁百岁这样说,也就不多话了,只是忽然道:“还是志平离开京城太匆忙...我就该拦着他,至少秋天再离开!这样一来也不会是我一个跑这些事了。”
“呵呵...”梁百岁轻笑,摇头:“这件事能拖到秋天吗?不能的!宋兄在别的事情上足够果敢,唯独这件事拖泥带水到了极点!好不容易这个时候拿定了主意,那自然是再不能等了!”
“他没有拿定主意的时候也就罢了,待他拿定了主意,那必然是一个月,一天,甚至一个时辰都不能等了!”
听梁百岁说的坚决,白明星摆弄了一下茶杯,似乎有些茫然:“说实在的,这件事我一直不太懂...”
“谁让你这个人一向在这些事上迟钝呢!”梁百岁老神在在。
“宋兄当时以为自己能放得开,结果时候过得越久越是知道,当初就应该拼死一搏——倒不见得当初拼死一搏就能赢,而是连拼死一搏都没有,现如今回想起来该怎么想?他只会日日夜夜地想,如果当初做些什么是不是就有机会了!正是这般的后悔让他一刻也不能等了。”
梁百岁颇有些恨铁不成钢地看着白明星,白明星明明是和宋志平走得最近的一个朋友,当初和连翘也是极为交好。可就是生就了一双拙眼,有一些事情一点儿也看不出来。等到后来连翘都离开京城了,这才听别人说知道是怎么回事儿。
对此,梁百岁都不知道说什么好......
宋志平离开京城是春天里,这件事其实没有什么征兆。就是某一天大家聚会,赏评最近天底下风头正盛的小说,当然了,主要还是京城这边的。
不知道怎么的,翻出了去年做赏评时记录各种评语的册子。这个册子翻到上一年春天差不多的时候做的录入...当时执笔的人是连翘,连翘的字在行内算是不错的,虽然不是什么大家,但是看得出来她读书的时候是个听话的,基础扎实,后来又多有练习——至少比行内大多数一笔快认不出来的草书要强不少。
为了赶稿,大家的字迹多少有些草。
连翘的字体是很常见的簪花小楷,女子用这种字体很多,男子有的场合也会用。而连翘的簪花小楷有一个最大的特色,那就是字形偏小偏圆。看的久了,总觉得是一个青春年少的小姑娘在素白纸笺上乖乖巧巧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