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她看着站在对面被告席上的张卫红,心里却无比的痛快。能亲手将张卫红送进监狱,才不枉上天让她重活这一回。
第156章法庭之上
张卫红面无表情地听着公诉人的陈词,两眼死死的盯着坐在原告席上的锦绣,目光如箭。
锦绣勾起一边嘴角,毫不退缩的直视着张卫红。
法官听完起诉书,宣布:“现在,请原告陈述案情经过。”
锦绣站起身,朝着法官、公诉人还有陪审团各半鞠了一躬,这才朗声说到:“我叫张锦绣,富平县槐树镇杨柳村人,与被告人张建国一家是亲戚。因年幼丧母,寄居在张家。
一月十九号,张家与姻亲周家因纠纷产生了宠大的债务关系,张家无力支付,便不顾我的意愿,强行将我以一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前洼村的王大贵。我侥幸得以逃脱,到县妇联寻求帮助。县妇联的同志将我安排在招待所。
一月二十三号,张家带着人手携同王大贵将我堵在招待所里,准备将我挟持回去,逼迫我与王大贵成婚。我从招待所的窗户翻出去,得以脱身,路遇四名解放军同志相助。妇联的同志及公安同志及时赶到,才将我救下。以上,便是全部的经过,我交待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