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华黎艳的弟弟,他没有任何兴趣。
金丰一则对高千很感兴趣,既然沈秦不待见就拉着他去别处晃了。
金丰一学期结束刚放假那会儿去国外办了转学手续,他下学期就在国外的高中挂名上课了,人则在国内帮他哥的公司。
他聪明,性格比沈秦要好,又天生一种病态的无端热情。经验上他或许不如沈秦,但人脉上他不会差。
但沈秦不明白,他拉个高千有什么用……
――――――――――――――――――――――
沈秦最终还是答应的江城大学的邀请。
原因是沈衫病了。
病的很严重。
沈秦出生以来第一次跟父亲吃了一顿年夜饭,虽然地点在医院……
沈衫住着跟他办公室一样大的病房,病房里桌子书本电视都全的,沈时把陈姨做的菜一道道摆上桌,沈秦泡了壶茶当饮料,沈衫人在病床上还敲着电脑。
沈秦现在已经代他处理公司事务了,他便有了时间重新开始写书。
他眼下依旧乌黑,都是熬夜打字造成的,沈时有些看不下去了,走到他那边想把电脑拿走,“爸,医生让你多注意休息。”
沈时手刚一伸,沈衫就瞪着她骂道,“别烦我!”
沈秦把茶壶盖子猛地盖上,“大过年的别吼她。沈时,你去拿筷子,我们先吃。”
沈时也是第一次跟父亲吃饭,就算是和哥哥先吃但也是给父亲盛了一碗放在桌边。还一改平时饿虎吞羊的样子,一筷子菜咬了好几口才咽下去。
沈秦一向都是一口饭嚼十次的。
兄妹俩都吃得很慢。
无意识地等待着父亲快点过来。
好在沈衫一会儿就合上了电脑,“沈秦,过来扶我。”
沈秦放下筷子过去牵着他的手扶着他的臂慢慢地挪到桌边。
沈秦不知道父亲喜欢吃什么,所以让陈姨做的都是自己爱吃的,但愿父亲也爱吃。
好在沈衫没指出来哪道菜难吃,吃得虽然很少但每道菜都夹了一点在碗里。
沈衫吃饭的时候不说话。除夕夜医院里的这顿饭兄妹和父亲吃得还算和谐。
吃完了饭沈时负责收拾桌子,沈秦扶着父亲回床上躺着。沈衫还想拿电脑却被沈秦抢先一步拿到了放在离病床远一些的书架上,“休息一会儿,明天再写。”
沈衫,“给我。”
“不给!你又不是快死了!干嘛这么急着写完这本书!”沈秦语气很急躁,他还头一次对沈衫这么说过话。
沈衫身体还是不舒服的状态,刚吃饭不想跟他争执到把已经进了胃里的菜吐出来,“沈秦,把电脑还我。”
沈时识时务地去外面洗碗筷了。
沈秦见他一副不给就要亲自下床拿的样子,咬牙忍耐一会儿不痛快的感觉,还是妥协了,把笔记本又还给了他。
沈秦前几天还在公司的时候,无论说什么做什么别人都是万分赞同认可的,他甚至觉得自己生出一种跟父亲一样能让人没来由信服的能力。
只要他让别人做,别人就该做。
他说得有理,就该跟着他的理走。
就像他不想让父亲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他就该不写,就像他不想让父亲再对夏默升剪不断理还乱,他父亲就该好好的放弃,不再留恋。
而不是……
现在这种半死不活了还整天想着那个跟婊/子结了婚了夏默升。
沈秦拉过来一张椅子,吃了饭他觉得困,伏在床边,头枕着沈衫身上柔软的白被子,“我睡会儿,八点的时候叫我。”
沈衫看了看电脑上的时间,答应道,“嗯。”
虽然耳边响着沈衫打字的细碎声音,但沈秦这小憩还是很舒服的,意识模糊不清的时候感觉到一只手轻柔的一下一下地抚摸他的头。
沈秦敢肯定那是父亲的手。
因为只有他的手才掌心细腻,指尖有薄茧,抚摸时还微微颤抖着。
过年后沈秦和沈时去了母亲那边的亲戚家转了一圈后,这年假就算是结束了。
沈秦到江城的大学里报到,成为了大学生后他的时间充裕了不少,公司的大小事务已经全权由他代理。
他的手腕不像父亲那样强势犀利,但弯弯绕绕的处事方式也没什么毛病可以挑。
虽然年轻,但并没哪个人敢明着质疑他的决策。
出版社里他重新看过签约作家们写的书,一本一本都给出了意见,大会小会地一场场开过去之后公司里一片新的气象。
“写得烂的重新拿回去改,改不了就让作家解约,我不养废物。”沈秦开会的时候总强调这句话。
的确优秀的作品沈秦联系了金丰一筹备了资金拍摄成影视剧。
之所以找金丰一是因为他不知道用了什么办法取代了他哥金明言做了公司老总,肥水不流外人田,和金丰一合作沈秦能够保证获得最大的利益。
时间过去得飞快。
短短两年,二十有一的沈秦和金丰一就成为了国内最年轻最具商业价值的两位企业家。
人生就是分明得如此残酷。
有的人终其一生都是碌碌无为,穷得叮当作想。有的人却天生活在云端,一抬手就能把太阳扯下来握在手里。
第31章 夏冯
再见到夏冯的时候沈秦的心脏狠狠抽动了一阵。
变了好多。
眼中没了若有似无的脆弱迷离,但模样没怎么变。依旧是能让沈秦为之心惊的漂亮脸蛋。
相遇的地点在大西洋海面上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