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脱了上衣,光着膀子又像之前一样一起坐在楼沿上喝酒、看月亮,聊着没营养的话。我觉得今天自己酒量特别好,越喝越清醒,越清醒越明白什么最珍贵。
“罗宾,我们能不能不要管别人?一辈子都做好朋友。好吗?”
换做是我这辈子另外的任何一个时刻,我都绝不会相信自己会说出这样的话。我放弃了所谓的自尊和高傲,甚至卑微地乞求,只是因为他。
听我突然这么说,罗宾转过头来,睁大了红红的眼睛看着我。
我一直觉得他的眼睛很漂亮,虽然我没法肯定是不是因为他戴隐形眼镜的原因,尽管现在这双眼睛布满血丝,但里面灵动的光芒仍然充满让我为之着迷的魔力。
“很晚了,你早点休息吧。”
我并没有要逼他答应,为了化解尴尬,我想起身扶他,但他拉住了我的手,没有要起来的意思。
“再陪我坐会儿,我睡不着。”
“下次我们再一起喝酒,现在我先送你回去。”
“不!”罗宾语气激动起来。“我有话跟你说。”
对哦,他就是以这个借口把我叫出来的。
“嗯,那你说吧。”我又坐回了他身边。
他一仰头,把罐里剩下的酒喝干净,然后习惯性地把罐子捏扁,丢到了楼下。夜很静,罐子落地的声音很脆。
“我以前一直很喜欢余茜……”
我喝酒,苦涩的液体流过喉咙,划过食道,和胃里的东西混合在一起,凉凉的,就像我的心。
“我从大一开始就喜欢她了,没想到吧?”
罗宾笑着看我,标准地二缺似的笑容。
“我这个人对于表达这方面感情很不在行,所以眼看着学生会里那个家伙把她给抢走了。”他的脚有意识地摆动,像个顽皮的小孩。“后来他们分手了,虽然有点替余茜难过,可是我好开心,真的好开心。呵呵,这样是不是有点邪恶?”
“我能体会这种感觉。”我努力扬了扬嘴角。
“嗯!”罗宾使劲点点头。“我决定这次不能再错过机会!所以我就多陪她,多关心她。你还记得吗?那段时间我还过你鸽子。”
“怎么会忘?你是第一个放我鸽子还活到现在的人。”
“哈哈,是吗?”
他笑得很厉害,前仰后合,甚至把头靠在我肩膀,而我也跟着莫名地笑起来。他笑自己痴,我笑自己傻。
我们笑了好一阵才停下来,而他并没有把头抬起来的意思,就这样埋在我肩膀上说:“就是那个时候,我开始发现对我重要的不止是余茜一个人。”
我心里颤抖了一下。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我老是会无法控制地想一个人。有时想他和我在球场上默契配合的样子,有时想他和朋友谈笑风生的样子,有时想他在课堂上发呆咬笔杆的样子……有时候什么都没有,就是一闭眼,他的样子就浮现在眼前。我觉得很奇怪,这么多朋友,没有一个会让我这样牵挂。我讨厌看到他失望的样子,即使是为了余茜而放他鸽子,我也不想看到他不开心。你说我这是怎么了?”
我感觉到他在我肩头的抽动。
“中学的时候,我有一个很铁的兄弟,毕业的时候我们抱头痛哭,说要做一辈子的好朋友,好兄弟。结果才分开两个月,我给他打电话,他就不记得我是谁了。你说要和我做一辈子的好朋友,你是说真的吗?你不会忘了我吗?你们都喜欢骗我,什么叫‘我跟你太熟了,没有那种感觉’?都是tmd放屁!”
最后一句话,罗宾抬起头,几乎是在怒吼。他双手扳着我的肩膀,泪流满面地看着我。“浩南,你是不是也会这样?你是不是也会把我忘了,然后离开?”
看着他现在的样子,我几乎难受得喘不过气来。
只一秒,罗宾抱住了我。他的身体在颤抖,却抱得很用力。“别走,我不想失去你,余茜已经走了,我不想再失去你……”
“放心,我不走,我说过要做你一辈子的好朋友,我说话算话。”
红眼
小时候我尔陪老妈看“穷聊”剧,里面常常有男主角、女主角深情款款地看着床上或病或伤的爱人,一副自我陶醉的情节,当时觉得好傻。而今天我才发现原来观察一个人是睡脸是挺有趣的事。
仔细想想,我还从来没有这样认真看过罗宾的脸。他皮肤比我白,但是比普通人黑,应该就是所谓的小麦色吧?他的眉骨很高,五官轮廓很深,侧脸看起来很帅,有点混血的味道。他老家就在沿海,说不定祖上真的有个西方殖民先驱也说不定。
我窃笑。
他的眉毛很浓,但和我的剑眉不一样,他的眉毛有着温柔的曲线,和他比较深邃的眼睛配合起来,感觉很好欺负的样子。加上他现在仍然是像只小猫一样蜷着身子的睡姿,就只有一个词能形容——可爱!
明明这么可爱的一个人,大多数不熟悉的人对他印象却是酷酷的。是因为他不喜欢对陌生人人笑吗?其实他的唇有点微翘,厚厚的,笑起来很好看,应该也很软吧?
这样想着,我忍不住伸手去触碰,就在手指碰到他唇的一刹那,我的心里和指尖同时激起一阵电流,指尖是因为触感,心里是因为惊醒这样做不对。
也许是我的动静打扰了他,他先是身子蠕动了两下,然后手一边揉一边睁开了惺忪的睡眼。可能是阳光刺眼,他有点畏光的感觉。
“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