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认识他时,因为他身上的光环而与他之间产生的距离感。
渐渐长大了之後,他依然在不停地接收到别人惊奇与崇拜的目光,这时候他已学会淡然,不骄矜也不自傲,因为这些事对他来说,并不是什麽特别值得骄傲的事。
然而他逐渐发现,当他在各个方面都拿到了一定的成绩,无论是在学业、运动、书法或其他什麽上,他始终鹤立鸡群时,他这个什麽都优秀的人却突然开始觉得茫然了。
他会的事情很多,做得好的事情也很多,可他不知道自己的兴趣究竟何在,也不知道自己以後能做什麽,该做什麽,又想成为什麽。
路乔轩突然发现,他的生活里没有目标,他,没有梦想。
於是当拿到“逐梦”这样一个题目时,他才会在考场里愣了那麽久,因为他不知道该写些什麽。
照理说,作文这种东西就某方面来说就像是在写故事,很多内容可以靠编的出来,这对路乔轩来说自然也是轻而易举的事,只是他看着那个题目,突然什麽也不想写。
然後当他单手支着下巴,百无聊赖地盯着空白的作文纸时,一阵“咚咚咚”的笔尖敲打在桌面的声音却忽地吸引了他的注意。
当他扭头看去时,就瞧见了坐在他左边的女孩,只见她正低头神情认真地写着,写字的速度飞快,一下子就写满了整页作文纸,然後翻到背面接着写。
那女孩留着一头长至下颔的俏丽短发,两边垂下的发别到耳後,露出一整张清秀温雅的脸,但见窗外的阳光斜照进偌大的教室,恰好照在她的脸上,那时她的唇角含着笑,在阳光的照耀下,更衬得那麽笑无比柔软温和。
他记得那次她总共写了整整两面,一直到铃响了才恰好做完结尾。
路乔轩当时就想,这女孩能写得这麽多这麽满,写的时候唇角还依稀带着笑,也许她是一个拥有明确梦想的人吧。
不知道为什麽,他竟忽然觉得有点羡慕她。
之後再见是在语文大赛的颁奖典礼上,他作为初中生组的书法赛冠军出席典礼,而她则是那次初中生组作文大赛的冠军。
当看着女孩满脸笑容地站在颁奖台上时,那副洋溢着自信与阳光的模样,竟让路乔轩觉得耀眼得微微刺目。
“作文赛初中生组,冠军,北心初中温一阳。”
温一阳?连这名字里也带着阳光耀眼的气息。
路乔轩远远的看着,没有特别记住她的模样,但却记住了这个名字。
後来在图书馆见到时,他只是觉得这女孩有些眼熟,直到开学那日,当那个短发女孩脸上带着有些熟悉的笑容对他说:“你们好,我叫温一阳。”
那时他才忽然想起,温一阳,没错,她就是那个当初在语文大赛上见到的女孩。
那个代表着阳光的女孩。
想到这,他的唇角不自觉地向上微勾,一旁郭老师瞧他这副低头含笑的模样,觉得有些莫名其妙,道:“你笑什麽?”
路乔轩闻言立即回过神来,不动声色地收起笑容,正色道:“没什麽。”
郭老师狐疑地盯了他一会後,没见着什麽异样,於是转而笑道:“好吧,乔轩,下学期等着你在高中生组书法赛上给学校争光。”
路乔轩点点头,道:“嗯,我会的。”
……
这周六是班级家长会,也是市内三校市重点的辩论社在市一中举办新生辩论赛的日子。
一大早温母便开车载着温一阳去到市一中门口,她拿着背包和方才路上买的饮料下车时,温母摇下车窗问道:“妳真的不和我一起去家长会?”
温一阳摇头,笑道:“妳自己去就好啦,反正我在学校也没干什麽坏事,妳去了老师也不会找妳约谈的,而且我答应晴花今天要去看她比赛的。”
温母点点头,道:“好吧,那妳中午回家吃吗?”
温一阳摇头,嘿嘿笑道:“不了,沛沛约我一起吃,下午我自己坐地铁回家就行。”
温母闻言斜睨了她一眼,道:“年轻人应酬可真多。”顿了顿,又道:“好,自己小心一点,掰掰。”
“嗯,再见。”
看着自家老妈的车远去,温一阳才转身朝市一中大门而去。
毫不受阻的进了大门後,温一阳看着手机上白晴花早上传来告诉她地点的讯息,便开始找起路来。
市一中和a附一样,在周末是允许外面的人进来活动的,球场与操场也都开放,不像市一女身为女校,相对较保守,平日里不对外开放,尤其不允许男性轻易踏入,只有在每年学校有大型活动时才会短暂开放。
而市一中则不同,就算瞧见别校的女生和该校的男生一起踏进大门,守在门口保安亭里的保安眼睛也不会眨一下,仍然继续悠哉地看着电视。
因此上一世她们都戏称“来到市一中就像是在走自家厨房”。
因为上一世温一阳所参加的热舞社曾和市一中一起合办过活动,因此她也来过几次,只不过由於时间久远,虽然对这里的环境还有印象,但这个树人楼到底在哪啊啊!
加之市一中校区极大,楼栋众多,温一阳的方向感一向又……不太好,所以一时找得有些晕头转向。
当路过篮球场时,她却突然听见有人喊她:“温一阳!”
扭头看去时,就见一个穿着蓝色球衣的男孩正小跑着朝她这方向过来,她仔细一瞧,竟然是个熟人!
待男孩走近,她笑着朝他挥了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