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脆改酿葡萄酒了,葡萄不是粮食,拿来酿酒不犯法。
虽然葡萄不是粮食,但大部分土地都被开垦为农田,种植粮食,大量农田改种葡萄的话,朝堂也不允许,因此葡萄酒的价格也不便宜。这么一缸酒,云洛估计能养活不少酒鬼了,如今却拿来养鱼蟹......
云洛无语的将鱼捞了出来,是云鲤,鳞片红灿灿的。云鲤最是难处理,这种鱼类气力极大,一个不慎就会鱼尾抽得生疼,若是体型特别大的云鲤,一尾巴将人给抽死都不是难事。
阿珩准备的这条云鲤有两尺长,软绵绵的,一点气力都没有,也是,在酒缸里养了两日,没醉死已是不易。
云洛将云鲤剖腹去鳞,再寻了一条羊腿切块一同炖了,且加入大量的辣椒、姜,看得阿珩一愣。“你这是?”
“西域戎族的美食鱼羊一锅鲜,你在北荒没吃过?”
“我当年是被胡人掳为羊奴的,且不说奴隶能否享用美食,我记得,胡人不吃鱼。”北荒的不少部族都是不吃鱼的,阿珩当年很不幸,掳走她的那一支胡人恰好是不吃鱼的。
云洛抱以同情。“那你也是够倒霉的。”
“还好,最后还是逃回来了。”
云洛颌首,还顺手干掉了胡人的大汗。
鱼处理好了,剩下的便是文火慢慢炖,炖到入味,云洛正准备去料理烤全羊,便见阿珩递给自己一个小陶罐。云洛接过看了看,里头是半罐白色的颗粒物,想拿一点尝尝,却想起阿珩的恶劣习性,便没敢。“这是?”
“那是一种调料,可以令食物更加鲜美,没毒。”
云洛立马尝了尝,鲜,鲜得味蕾仿佛翩翩起舞。“味道好鲜,我以前怎不曾听说有这样的调料?”
“那是我师父漂泊海上时用紫菜提炼出的,不曾外传,你不知也正常。”便是她,也是翻阅苍凛的手札时才知道,这位老不死年轻时曾在无边无际的东溟大洋之上漂泊了十年。
十年里,苍凛见过体型如山的海龟,见过长达百里的大鲸,也见过扶摇直上九万里的鹏鸟,也曾见过房子大小的蟹,也曾见过一座城邑那么大的鱿鱼......就是没着半根人毛。
回到陆地时,苍凛都已丧失了语言能力,花了很久才慢慢寻回语言能力。
阿珩还记得自己当时的感觉:难怪苍凛有病,有那样的经历,且长达十年,是个人都得疯。
云洛并不知苍凛早年的遭遇,因此只是单纯的惊讶于紫菜那种与野菜差不多的吃食竟有此等用处,惋惜辰国不靠海,不然就能利用此物赚大钱了。
云洛摸索着放了一勺调料在汤里,随即做烤全羊。
羊肚已经被阿珩清理干净了,还塞了一只肥鸭与大量姜蒜等调味料在羊肚里,鸭肚里又填了新鲜的野果。
云洛问:“不刷蜂蜜?”
阿珩摇头。“不刷,三七的口味偏向牧云原,羊肉太甜了他不吃。”
这年头,能够提取甜味的东西不多,因此除了大国的王城饮食偏甜,别的地方的饮食都偏咸或偏辣,而牧云原,游牧民族聚居之地,口味更是独特,偏辣加偏咸,弄得甜腻腻的,三七保准一口都吃不下。
“你刷些孜然好了。”阿珩将孜然罐递给云洛,草原上很喜欢孜然的味道,可惜太贵,但云洛这里,根本不缺孜然,他有一间铺子就是专门卖这个的。反正不是花自己的钱,阿珩自然没必要节俭。
“喏。”云洛笑应了声诺接过了孜然罐,刷上调料便烤了起来。
☆、第二十三章三生有幸
大闸蟹是从云水里捕捞的,每一只的个头都赶得上婴儿的头颅了,蟹钳看着甚是可怖,被夹了的话,妥妥的鲜血直流,不过在酒缸里养了两日的大闸蟹就没什么威胁力了,完全醉晕过去了。
阿珩也没加什么东西,将大闸蟹捞出来放锅子蒸着,蒸熟就能吃了。
叫花鸡更简单,是清早年流浪时发明的吃食,几天没吃东西,逮着一只野鸡,实在懒得烤,便将整只鸡用荷叶裹上,再裹上泥,最后丢进火堆算完事。睡醒了扒拉出来一看,咦,泥球一扒开,鸡毛全掉了,露出了里头香喷喷的鸡肉。
阿珩没清那么不讲究,好歹将鸡内脏掏干净,刷上调料,再填入各色野果后才用新鲜荷叶裹着,最后裹上泥,将泥球推入灶里。
车前子、青菜与苦菜团子三样最易做,也最难做,谁都会做,但要做得美味却很难。
阿珩只是味觉有问题,手感却没问题,做为医者,手感极其重要,不然诊错了脉,判断错了病人的病情,那乐子就大了。三样素食做好后云洛怀着壮士断腕般的心情尝了尝味道,很是清淡,眼泪险些下来,神医原来也会做人能做的吃食啊?
虽然味道很清淡,跟没味道似的,但口感却很是清爽,保留了野菜的优点。
不过云洛觉得最重要的还是味道,以前吃阿珩做的食物,味道之诡异......想想都觉得可怕,他就不明白这世上怎有人能做出酸甜苦辣咸皆有,且每一种都到了极致的食物来?
清淡得没味道总比味道惊悚诡异要好。
在三七等得饥肠辘辘时,大餐终于做好,阿珩令人搬了一张大案摆在院子里三四百年的大枣树下,三个人同案而食。
贵族用餐讲究分餐制,一人一案,每张案上都摆着各种山珍海味,每一种的分量虽不多,加起来却刚好够一个人吃饱,但阿珩素来不喜这个,嫌麻烦。平日里与三七用餐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