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珩在雁鸣雄关生活过,也在胡人那里做过羊奴,对于北荒的骏马非常熟悉,北荒的马比中原的马高出足足一个头。虽然不齿齐武王的品行,但清生前曾说过,齐武王是个枭雄,面对那般强悍的胡人,仍能取得胜利,没有过硬的军事实力做不到。
看到这样彪悍的战马,阿珩第一反应就是掉头走,她可没忘了六年前胡人的大汗是怎么暴毙的,胡人若有个黑名单,她定是当之无愧的第一名。
思及此,阿珩忍不住佩服自己,从华族到胡人,她全得罪了,假以时日,很有望成为苍凛第二——人族公敌。
“阿珩,是我,不是胡人。”
听到熟悉的声音,阿珩顿时松了口气。“载你没事吓我做什么?”
齐载亦无语:“这么多年了,你怎还对胡人如此敏感?”
阿珩回以白眼:“六年前让胡人大汗自尽的是我,被满草原追杀的也是我,不是你。”
齐载想想六年前的事,也不由无言。“我要回封地了,你随我一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