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因此很是耗油,夜里时,她只要不睡,便一定灯火通明。
捭阖时代的照明材料不外乎油脂与夜明珠两种,阿珩倒是有夜明珠,但都留在药王谷了。因此这些日子药庐大量宰杀肥豕便是因为豕身上肥肉最多,能够获取最多的油脂。
肥肉能炼油,瘦肉却不能,因此给了短工做酬劳,肥肉熬油后剩下的猪油渣则给了工匠们加餐。至于三七最喜欢这种零嘴,阿珩表示:猪油渣这种东西吃多了容易发胖,本来就够胖了,再吃下去真成肥豕了,因此明令厨房一块猪油渣都不准给三七。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三七深谙此中三昧,你不准别人给我?没关系,我自己拿就是了,拿自己家的东西算不得偷。
三七将撒了盐的猪油渣一块块送入嘴里,咸咸的,还有点脆,好吃。
一把没有半点起伏的声音在三七的耳畔响起。“猪油渣味道如何?”
三七边吃边道:“好吃,太好吃了。”
将一把猪油渣塞进嘴里,三七有些疑惑,刚才那声音好耳熟。这世上每个人的声音都有其特点,但......事无绝对,三七就知道有个人的声音九成九的时间都是无波无澜不带半丝起伏,慎得紧,谁家姑娘说话的声音跟一潭死水似的?究竟是不是人啊?
“阿、阿母......”三七结巴的扭头,身后将一身白色深衣穿得跟丧服似的女子可不就是自己的母亲吗?虽然白色很难驾驭,但能真的穿出丧服的味道来,阿珩怕是头一个。加上额上勒着的芝草纹白色额带,更似身有重孝者。
阿珩伸出右手,用拇指与食指夹起一块方方正正的猪油渣,闻了闻,一股油腻味。
三七怂恿道:“阿母,你尝尝吧,味道可好了。”
阿珩随手将猪油渣丢进了不远处路过的豹子嘴里。“我不吃肉。”
“鱼肉不是肉?”
“那我更正一下,我不吃任何和人肉长得像的肉。”
“为什么呀?”
“吃同类肉的是畜生,我不想当畜生。”
“猪肉不是人肉。”
“可它长得像人肉。”
“我说苏珩你以前是不是吃过人肉?落下了阴影。”
阿珩不悦的瞧向栅栏外,药庐里只有最外围有一圈围墙,里头再怎么划分院落都只有树木环成的天然栅栏。不过树木都是刚栽了没几天的树苗,还没她的胳膊粗,自然也不高,一眼便可以看出天然栅栏外着玄端华服、高大挺拔的青年,真的是高大挺拔。阿珩的身形已然是高挑了,这么些日子又长高了不少,将近五尺四,但栅栏外的却比阿珩还高出半尺不止。
见阿珩看向自己,云洛抬手打招呼。“我方才可是说对了?”阿珩对于肉类的反应太夸张了,沾着一点就吐,不把肠胃给吐出来就绝不罢休。更诡异的是,她并非完全不沾荤腥,至少会食用鱼类。云洛稍加推理便琢磨出阿珩怕是吃过不该吃的东西,心理阴影严重。
阿珩不答反问:“你怎么来了?”
“我听人说这里开了一家药庐,洛邑又接连上百人自尽,就想着,是不是你来了。”云洛道,普天之下除了阿珩,他想不出谁有这能力。
杀人不过头点地,会逼得别人生不如死的自尽以求解脱的也就阿珩一个。
阿珩闻言轻笑:“敲锣打鼓的来拜访?”她是没有味觉,不是没有听觉,连血液流动的声音都听得到,何况门外的喧哗声,尤其是云洛还穿得这般正经。华族的服饰素来泾渭分明,玄端是最正式的礼服,只有贵族才能穿,但玄端并非一直穿,贵族的常服多为深衣。不过这里是辰国,辰国流行的深衣略不同于他国,袖子要短窄一些,方便动手打架。
没错,辰国被誉为虎狼之国并非虚言,着实是华族诸国中,论起尚武好战,辰国是当之无愧的第一。好战的国家也不是没有,但那些国家真正好战的其实也就那么一小撮既得利益者,大部分人,尤其是庶人黔首,对战争的兴趣尤为缺乏。辰国却不然,这个国家,是上到君王,下到庶民都好战。
因此,在别的国家,穿玄端的贵族在大街上很容易看到,但在辰国......除非必须穿玄端的正式场合,否则这种服饰仿佛不存在。
阿珩还留意了下外头传来的马嘶声,嗯,都是百金难求的骏马,且足足八匹。
八骏拉马是君王的待遇,云洛虽非君王,但数百年前的辰威烈王为了表达对云越的信任,也为了让国中反对变法的人看到自己的决心,给予了云越见君不拜、八骏车辇等特权。云越只受用了见君不拜的特权,但后来因着云氏与历代辰王之间的倾轧,云氏历代族长将所有特权变成了世袭,并且代代享受。
只是,云洛这人,骑马的兴趣绝对多过坐车,如今这般,活脱脱的孔雀,阿珩只瞧出了两个字:骚包。
云洛一脸你不识好人心的道:“我这是给你撑腰,你想想你弄死了多少人?虽然别人没证据是你做的,可你的名声......瞎子也猜得到凶手是谁。”
云洛真心觉得,阿珩应该庆幸辰国虽然严刑峻法,动辄五刑、炮烙、剥皮之类的酷刑,更有株连以及刑上大夫乃至公子王孙的优良传统,可也因为律令里的惩罚措施超过一半是这些个酷刑,律令里开头便规定,没有实打实的证据,便是君王也不能随便定别人罪,而不能定罪就不能动用酷刑,否则......阿珩这会儿早被剥皮拆骨了。
在别的国家,贵族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