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烟其实往世流落辗转,也是吃过苦头的,纵然这一世年轻女孩儿的身子骨弱,可心里却是有底的,倒也能熬得过去。反倒是青枫,走了十几日后,抵不住这旅途的艰辛,竟然病倒在那里。
阿烟自然是舍不得她带病赶路,便说停歇几日为她治病,可是银子也花了,上好的大夫也请了,她这病却是一时半刻好不的。后来还是青枫劝道:
“姑娘,原本我是想着跟随姑娘一路尽心伺候,不曾想姑娘身子倒好,我却先病了,实在是对不住姑娘。如今姑娘为了我在这里拉了姑爷停歇下来,为我治病,可是这眼看着已经三两日了,也不见好。俗话说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死,我这一病,还不知道要过多少日子才能大好呢。我伺候不了姑娘,难道反倒要姑娘在这里照料我?”
青枫歉疚地低下头,其实这两日,确实是姑娘在她跟前端茶递水熬药送饭地伺候,她红着眼圈道:
“依我看,姑娘不如随着姑爷先赶路吧,要不然耽搁了上任的日子,这可不是小事。”
阿烟停留了这几日,也是担心萧正峰那边延误了,想了想也只好道:“既如此,那我便让萧昌留下来照顾你如何?”
这一路行来,她偶尔间看那么几眼,多少感觉到萧昌对青枫是有些意思的,只是青枫一直对萧昌淡淡的。以前青枫显见得是喜欢那位大夫,可是后来自己提起过,她也觉得没什么意思,这事儿后来就此作罢了。如今阿烟也不强她,想着若是她有意,那就应了,若是她无意,便是不嫁从此留在自己身边,自己还不能照应一个丫鬟么?
是以她特意问起青枫,留下这萧昌来照料她可好。其实彼此心知肚明的,真留下了,这事儿或许就八九不离十了。
青枫呆了一呆,最后点点头:“这样也好。”
于是阿烟和萧正峰商量过后,便让萧昌留下来照顾青枫,并为他们留了一匹马并足够的盘缠,同时将自己的一些厚重衣物留在这里给青枫穿。
那小厮萧昌听说可以单独留下来照顾青枫在,自然是高兴这安排的,他是个还算俊秀的小伙子,今年刚刚弱冠之年,是萧家的家生子,素来老实,只是因为前些年跟着老爷在外面,一直未曾娶妻。前年因为母亲逝去,回来奔丧在,这才回到了燕京城的萧家。
他是跟着大老爷出门在外,有些见识的,萧家的寻常丫鬟他根本看不上。这一次大夫人钦点了他来伺候萧正峰去北边,其实一则是想着他见多识广人也机灵,关键时刻可以帮衬着萧正峰,二则呢则是想着他这么一个人留在萧家伺候老爷们也是委屈了,送他出来,或许能有个出息。
谁知道这萧昌初见了阿烟身边的青枫姑娘,便上了心。这位青枫姑娘跟在这位九少奶奶身边也是会读书识字的,人长得秀白娇美,性子又是个好的,他只觉得若是娶了这么一位姑娘,便心满意足了。
这件事就这么定了下来,阿烟和青枫握着手依依惜别,互相嘱托叮咛了好一番后,这才重新上路了。此时萧正峰身边不过是一个马夫赶马,另有一个小厮骑着马随行。萧正峰那匹马则是拴在车辕子后面跟着,而他自己呢,则是钻进马车里搂着自己的美娇娘了。厚重的车帘子放下来,把外面呼啸的风全都挡下,至于在里面两个人干些什么,外面的人自然是不知道的。其实这事儿特考验萧正峰的能耐,又要解渴,又要让阿烟能舒服了,又不敢出太大动静。他这人也实在聪明,如此弄了几次,也就渐渐上道了,两身合一时,最是知道怎么暗暗相磨才能让这女人更加喜欢,也让自己越发畅快。
只是从那以后,阿烟虽然依旧腿软腰酸的,下去马车的时候都要男人半托半扶着,可是晚上能睡个安稳好觉了。白日里把该喂的都喂了个饱,夜里自然能得个安生。
这一日,一行人来到了一个叫平临庄的小镇,这个镇子虽小,却是个交通要道,贯通南北的,是以里面人来人往还挺热闹。这个小镇上是有驿站的,是以萧正峰虽然看着天色还不算晚,可也吩咐马夫:“今日就在这里歇息吧。”
当下大家径自来到驿站,却见驿站前早已经停了一辆双驾黑漆马车,装潢贵气豪华,一看便不是寻常人所能用的。
大家正想着这该是什么达官贵人从此经过,阿烟却觉得那马车似曾相识,后来一想,忽记起,这马车应该是晋江侯府的才对!
正疑惑间,却听到一个略显沙哑的声音道:“这是萧将军和萧夫人吧?”?
☆、第116章
?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少年特有的声音,处于从男孩子到男人的变声期,那声音显得格外粗噶奇怪。
阿烟此时已经明了,不由蹙眉,想着好好的他怎么会来这里。
萧正峰却已经看到了,从马车里下来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裹着一身雪白的上等狐裘大衣,只露出玉白的脸儿以及乌黑的头发。他又生得实在是好看,眉眼说不出的精致动人,可是却又不会有任何女子娇柔之气。这少年这么一出来,来往的人们都不由自主地把目光投注到他身上去了。心中不免一个赞叹,世间竟有如此一尘不染的少年,真跟冰雪堆砌出来的一般,晶莹剔透。
萧正峰见是他,便上前拜道:“幸会幸会,原来是晋江侯府的沈小公子!”
这少年正是沈越,他也上前对着萧正峰拜了,口中却是笑道:
“也是巧了,竟在这里遇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