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章 - 太昊政改  回到原始部落当村长

关灯 护眼 舒适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1/2) 繁体版

亲爱的书友,您现在访问的是转码页面,会导致更新不及时及无法正常下载,请访问真实地址:http://wap.88dus.win/118776/110.html

.飞鸟尽,良弓藏,鸟肉烹。

可是俺的粟米啊!

这可是咱们村明年的希望啊!

满打满算,剩下的粮食也不过够供应4到5个月,难道明年真的要青黄不接?

飞鸟过后的粟米还能剩下几何?

第二天开始,守护粟田的达到了上千人,骑兵队甚至扩大了巡逻范围,以求能够发出“鸟灾预警”!

还好,在“惨收”开镰之前,再没有鸟类来袭击过。

秋收过磅的时候,我都躲在宗庙内,不敢去面对这惨不忍睹的结果。

“族长!有一半的收成呐!”木驼大叫着冲进来。

“什么?”

我大喜过望,连忙跑到过磅的地方,再看看晒场上的粟穗——没错,差不多是我们先前估计总收成的一半,还是有接近1200吨!

看来跟鸟的这一仗没有白打啊!

这就差不多够支撑到明年的秋收了,加上牲畜和狩猎,应该还能有富余!

我又能构思如何构建太昊的未来了!

可幸福和幸福说不定也有碰车的时候,正在我为如何渡过节俭的一年而筹划时,姜氏族人送来了消息,请太昊族派遣骑兵去运粟米!

我们是受灾了,可姜氏获得了大丰收!

尽管姜氏族人的收获跟我们差不多。但由于现在他们的人口只及我们的三分之一,所以粮食比我们要富余,念及以前得太昊族的恩赐,现在略有余力,姜由就打算先报答一部分了。

我在宗庙内听骑兵报完消息,扭头看了看木驼,这小子心中有鬼,老脸通红——姜由是如何得知我正在为粮食发愁的?

罢了,木驼也不过是为我分忧。

这下子,明年的生活基本上不用发愁了。

接下来是安心地对太昊的内政进行改革。

匠作区的大元匠人们早已经有了准备。知道他们迟早要实现独立,所以早早地就在广招徒弟,并按大元的方式分割好了地盘,分别为制陶区、木工区、纺织区、制纸区、土工区、兵器区、农具区……等等,不一而足,而且已经开始在各区之间展开了以物易物的交易。但在太昊四年春播以前,还得过人民公社生活。

居民区的族人最多,往往同一小部族的族人都聚居在一起。相互之间仍略有区分,我干脆将所有居民造册,作了一次人口普查。将太小的族相互合并了一下,保证绝大多数部族人数都不会少于200人。

然后是宣布“相对”私有化方案:城外的田地和城内外的牲畜,都按人数多少分配给各部族。小族族长们代表族人认领了本族的土地和牲畜,并按我的要求在地里插上木标,将各族牲畜分别关入小的畜栏内。

粮食也按人口分配给所有的居民和匠人,粮仓外贴上了各部族和匠作区的标志。

匠作区的匠人们则占有了公有的地盘和工具,不再分配土地,明年也不用参加春播。但从春播完成之日起,所有的陶器和农具、纸、布……等都不再免费供应,各族所需就得用牲畜或粟米来换。

匠作区有义务提供宗庙所需要的产品。而居民则提供每年所产出的10作为“农业税”上缴给宗庙,宗庙除满足自身所需要以外。还得负责军队和文化卫生等公共支出。

在太昊城,学校和医疗暂时还是免费的,特别是教育工作这一项,不仅免费,还提供学习期间的食宿。

除风氏一族近20人的长老团得以保留以外,所有1000人以上的大族只能安排5名长老在宗庙参加议事,而200人左右的小族只有一个名额,原则上大致按200人一名长老代表。

就这样,在宗庙的长老团也达到了70多人,这些人跟我一样,只要在宗庙“上班”,就可以吃皇粮,由宗庙厨房义务供应伙食。

每一个小族都有一个小型的长老团,以小族族长为首组织议事,凡不涉太昊大局的族内小事可以自决,不用上报宗庙。而跨部族或事关重大的情况,则必须上报宗庙,由太昊族长和长老团商议决定。

宗庙不仅负责对族中重大事务的处理,还得负责各种原因的祭祀,对外族的外交,新增土地的开垦,族人违法的裁决等一系列工作,为此我将长老团也分成了数个小组,分别针对不同的专业问题,有点类似后世的“专业委员会”。

大元律法也在太昊得到了加强和改进,除照原样实施“笞、役、斩(这一项从来还没有适用过)”几种刑以外,更建立了对不同形式的犯法处置的“量化”标准。比如打伤别人但未流血,要“笞”几板,流了血要挨几板,甚至明确到断了手骨“役”几年,而腿骨又值几年。

长老们在争论中产生的一条条律法让我想对这批“立法委员”进行表彰。

至少他们在出台法律时没有打架。

族人发生违法行为时有三种情况可以由宗庙处理:

一是受害者本人可以直接诉至宗庙;

二是了解到情况的旁人可以代诉至宗庙;

三是本族长老和族长们难以决断,或者情况比较严重——比如可能适用到“斩”刑,就得上诉到宗庙。

这时宗庙的“法律委员会”又承担起“终审法院”的角色,对案件进行公开审理。经过宗庙审理的结果必须在宗庙外的“公示栏”上公示,若有人对处理结果有不满或置疑,可以再向以风余为首的“总长老团“申诉,以推翻“法律委员会”的处理结果。

后者的处理结果即为最终结果,族长便不得推翻。

宗庙


第一百一十章 - 太昊政改(1/2),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TXT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