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欧咬牙再盯安澄一眼,此时越发明白这个女人难对付。
可是他一向都是主宰摄像机的人,他才不甘在众目睽睽之下丢丑,于是大眼珠子一转,依旧是一脸自信的笑。他伸手点了三张:“喏,既然你想要,那我就给你喽。”
安澄拿过来淡淡一笑,不理会他话中的挑衅,只按遥控器。
随即在大屏幕上展示出同一张照片打量了灯光之后的模特。三张中两张是汤燕卿,另外一张是汤燕尊,根本没有一张是真正的汤燕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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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场大哗,众人的目光都投在雷欧面上,慢慢的迷惑和质疑。
雷欧面上终于有些苍白,狠狠瞪安澄一眼。
安澄却是嫣然一笑,抱着手肘旋着脚跟儿,优雅地走回自己的坐席。顺便还朝雷欧抛个媚眼儿:“法官大人,我暂时没有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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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到辩方盘问。
保罗不敢怠慢,沉默起身,一边扣西装扣子,一边在默默思考对策。
他缓缓走向雷欧。
“雷欧,你认定照片里的人就是汤燕犀律师,是你从看照片中得到的答案,还是因为爆料人指明拍摄的是汤燕犀,所以你才认定的呢?”
雷欧仔细观察保罗的表情,随即会意,点头道:“当然首先是因为爆料明确说这就是汤燕犀。”
保罗点个头,转向法官:“所以我当事人是善意地相信了爆料人的言论,所以认人的责任应该在爆料者,而不是在我当事人。而爆料者有言论的自由,以及匿名爆料的权利,按照宪法第一、第五修正案,他有权保持缄默。”
巴顿法官也只能无奈地挑了挑眉:“没错。”
保罗沉静地点点头,他的年纪和资历使得他在法庭上看起来沉静而睿智,反倒更有信服力。
“况且诽谤指控的认定,关键在于事实。所以我们本案需要确认的倒不是这张照片里的人究竟是不是汤燕犀——毕竟对方律师也还没有证明,照片里的人就一定不是汤燕犀——我们需要认定的是,汤燕犀事实上是不是吸毒。如果事实上汤燕犀的确是吸毒的,那么我的当事人就没有说错。”
“如果有事实为根据,那么即便照片是错的,那么我们也可以认为照片是情景再现而已。”
安澄咬了咬牙。保罗果然是h&p的管理合伙人,名不虚传。
巴顿法官也点头:“所以辩方律师你的任务应该是证明汤燕犀的确是吸毒。你有更棒的证据或者证人呈堂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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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有。”保罗沉静一笑:“我方提请出示警方第5号证据。”
证据展示,有图有文字,是一份警方在逮捕汤燕犀之后,对他的办公室进行突击检查的记录。
保罗请当时负责检查的警员出庭作证,指着大屏幕上展示的照片问:“警员,请问这份物证从哪里得到?”
警员答:“左边一份是汤燕犀办公室垃圾桶里的遗留物。里面的东西已经送检,结果是麻叶碎屑。”
“右边一份是从他办公室的套间洗手间里所得。是整整一盒的麻叶制,甚至喷雾。”---题外话---【稍后第三更~】
☆、313、傻傻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