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得本就只剩一口气的平夫人,差点儿立时落了气,平大老爷见状,只得立刻将儿子赶了出去,然后与平夫人说,这桩亲事他同意了,让平夫人安心。
谁知道平隽在外面听说后,又跑进来说了一遍自己的不情愿:“虽说婚姻大事由来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父亲应当知道,我从来不由人摆布的,任何人都不行,任何时候都一样,所以,您同意了这门亲事是您的事,与我无关!”
事情只能到此为止,平三太太难堪得眼泪直在眼眶里打转,觉得平隽侮辱得何止是自己的侄女儿,连自己和自己的娘家,都被一道给踩了个彻底。
反倒是金斐,一脸的平静无波,只看着平隽说了一句:“你最好祈祷你将来没有后悔说方才这些话的那一日!”
平氏说着,叹道:“平心而论,我也觉得金小姐极好,这是我自己的感知自己的判断,并不是人云亦云,你表哥若是错过了她,极有可能这辈子再遇不上比她更好的女子了,真不知道他到底怎么想的!”
简浔心不在焉的应道:“表哥打小儿便智多近妖,也许,他就喜欢那种娇娇怯怯,什么事都做不好的千金小姐呢,毕竟他已够聪明够强大,什么事都能游刃有余了,还要个聪明能干的妻子做什么?”
以前她就说过,平隽那样的人,这辈子要么娶个与他一样聪明的妻子,两个人旗鼓相当,惺惺相惜,既是夫妻,也是最欣赏彼此的知己,要么就娶个单纯的人人都一眼就能看到底,对他崇拜地五体投地奉若神明的妻子。
若昨儿没有见过金斐在先,简浔还觉得,这门亲事也有可取之处,平表哥日日公事已经够忙够累了,回到家中若还不得安宁,也太难为他了,可她先见过金斐了,想起平表哥真要恶劣起来,那真不是等闲人能受得了的,她的朋友那么好那么光芒四射,明显不是囿于内宅的娇滴滴的寻常千金小姐,才不要给平表哥糟蹋呢,——没错,如今至少在简浔单方面的认知里,她和金斐已经是朋友了,至于金斐那边,她相信很快她也会承认自己这个朋友的。
所以,平表哥还是就娶个单纯的妻子罢,反正他能干么,能者多劳,能摆平外面的事,家里的事自然也难不倒他。
简浔想着,又道:“母亲也别叹息了,这事儿您再急也急不来,且顺其自然罢,倒是那金小姐,听母亲说来,实在是个难得的利落人儿,我都想结识一下她了,不然母亲替我引荐引荐?指不定倩姐姐也会很喜欢她呢。”
平氏闻言,倒也没多想,只道:“那我先带你去前面的小花厅落脚,再打发人请她去,不说你比她年长身份比她尊贵,只说你如今怀着身孕,也该她来见你才是。”
引着简浔去了前面一座小抱厦里安顿下来,叫人沏了茶上了点心来后,方叫人请金斐去了。
金斐来得极快,在进门前与从里面出来的平氏行礼后,擦身而过间,心里犹在纳罕如今人人争相奉承巴结的摄政王妃,怎么会忽然召见名不见经传的她,虽彼此算来都是平家的表小姐,可二人说穿了,真是八竿子也打不着,也不知此行是福是祸?
但面上却不表露出来,进来后便目不斜视,不卑不亢的给简浔行起礼来:“民女金斐,见过摄政王妃。”
简浔已笑道:“金小姐快免礼,算来我们还是表姐妹呢,何况前日我们就见过了,且不必这般客气。”
趁机打量了金斐一番,见穿了女装的她,虽比昨儿男装时多了几分娇美,但眉眼间的英气与顾盼神飞的神采,还是如出一辙,真是从外貌到气度,都与平隽再相配没有了,只可惜,平表哥这次有眼不识金镶玉啊,只盼他别应了金斐的话,有朝一日悔不当初罢。
金斐便应声直起了身来,一面笑道:“民女不敢与摄政王妃表姐妹相称,不过摄政王妃说前日就见过民女了,请恕民女眼拙,并不记得曾见过您,还请您明示。”
一面也不着痕迹打量了简浔一回,见这位摄政王妃虽一身简简单单的衣饰,却着实美得让人见过就忘不了,最重要的是,她眉宇间那种自信与泰山压顶而面不改色的从容,让她一下子与寻常女子,有了鹤立鸡群般的差距,不由暗暗由衷欣赏的感叹,难怪能让摄政王那样的人物一心一意,当做掌中宝心尖子呢,她若是男人,有幸娶这样的女子为妻,也一定会跟摄政王一样的,
简浔示意金斐坐了,方道:“前日我路过楠汇坊前户部左侍郎家门前时,见过金小姐一面,说来,我还该感激你呢。”
金斐就瞬间明白是那日自己一时激愤之下,出言挤兑杨大人时的场景,好巧不巧儿让简浔看了个正着,今儿来了平西侯府后,又好巧不巧的见到自己,认出了自己,忙笑道:“民女只是做了任何一个有识之人都该做的事情罢了,当不得摄政王妃这一句‘感激’,倒是民女当时,那个一般人都该认不出民女来才是,何况摄政王妃还离得远,您是怎么……”
她做那样的女扮男装也不是一次两次了,几乎就没露过马脚,这摄政王妃怎么一眼就认出来了,这眼睛也未免忒利了罢,还是,当中有什么她不知道的?
金斐暗暗自凛,她虽然暗地里生意做得不小,还蒙人送了个“点金公子”的诨号,但有钱再能使鬼推磨,在真正的上位者和当权者面前,也是不值一提的,他们要捏死她,也就比别捏死一只蚂蚁,稍稍难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