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耀在,则心依旧。
“没想到几百年的时间过去了,人族,还是如此迂腐不堪啊。”
诺亚斯特右手手指上,一枚古朴的戒指散发着微弱的光芒,白发老爷爷出现在他的意识深处,感叹着当下的人族。
“嘿嘿,说你们人族善良,有时候又杀人不眨眼,说你们人族残忍,有时候又连只蚂蚁都踩不死,要不是两千年前人族大帝崛起,你们这个虚伪的种族,怎么可能有资格挤入十大种族?”
诺亚斯特的钢铁铠甲内,一盏油灯悬挂在他的肋骨中间,油灯口滚滚青烟溢出,弥漫在诺亚斯特全身的骨头上。
诺亚斯特的意识是以青面恶魔作为容器承载而成,他的身体被林志诅咒成永世不灭,除非施加诅咒的林志死亡,诅咒才会消失。
所以,油灯就成了他唯一的命脉。
油灯被毁,诺亚斯特的意识便会跟着消散殆尽。
“少在那边高下立判了,你们恶魔族,不还是依靠着古魔王才飞速发展的?不过就是比人族文明长久了几千年,真要说品性起来,你们恶魔族也好不到哪里去!”白发老爷爷强势回击。
“仔细听清楚了,我可没说恶魔族有多么高尚,你这胡须都可以把自己上吊了的糟老头子!”
“你说什么?你这大白天出去都能把小孩吓哭的丑东西!”
“我丑?有本事你再说一句,老子当年在恶魔族里,那可是一等一的帅哥!”
“我呸!!”
没一会的功夫,两个金手指般的存在便在诺亚斯特的意识深处,很没有世外高人的模样骂起街来。
诺亚斯特无奈地摇了摇头,从他“复活”到现在,这已经不知道是他们第几次吵架了。
“也不知道诺露莎姐姐,会不会接受我现在这副模样……”
诺亚斯特王子望向人族与气球人的交界方向,想起那个从小崇拜到大的持剑背影,坚定的内心第一次出现松动。
他可以毫不在意城镇居民对自己的疏远,甚至没有半点犹豫地拒绝父母的挽留,执意前往战场。
但唯独害怕的,就是诺露莎姐姐对自己的看法。
如果连诺露莎姐姐都对变成白骨骷髅的自己心生厌恶,那他绝对会当场崩溃!
怀抱着这份唯一的忐忑不安,诺亚斯特在居民们指指点点的注视下,一点点穿过城门,离开雷龙王国的王都。
刚走出王都没有几百米的距离,一大一小两只不死骨族,便出现在了他的视野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