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节  谜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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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马虎。

此人骄傲自大惯了,别人炒作出来的流行趋势总比不上自己的喜好重要,个x_i,ng鲜明又极端,本身气场太盛,随便一件简单衣服被他穿起来,也能意外的有味道。

最近一段时间比较迷恋正装外套,简明的剪材设计,细节独出心裁,还要有非常有质感的面料,穿在身上更显得气息锋锐。

机场抓拍的每张照片,都足以刊登到时尚杂志上去。

相比之下,新禹王子平时的穿着倒是休闲许多。喜欢淡色衣服,看上去干干净净总是舒服,穿长款风衣,有时候里面配件薄薄的毛衫,整个人从里到外透着暖。

不喜欢太复杂的配饰,连手表的款式都很简单,只有耳边镶着颗单钻的耳钉亮的耀目。

不喜欢戴帽子,发型总是自己打理的很好,走在机场人来人往的大厅里,浅浅含着了笑。大多数时候也很疲倦,黑眼圈没j-i,ng神,戴墨镜的时候却不多,露着张英俊的清秀面庞,向粉丝挥手始终谦和有礼。

总之,在私底下也是让人十分舒服的人,完全没什么距离感。

至于jeremy,那就又是另一个极端。

这小孩儿脑子里满是乱七八糟的外星思维,想法一时一变,思维跳跃x_i,ng大的吓人,反映到个人服饰方面,就更是千奇百怪五花八门。只有你想不着的,没有他不敢穿的。

铅笔裤配彩虹袜子,黑色描花头巾配大红色短绒蝙蝠外套,jeremy身上体现出来的混搭风潮领先时代好多年。

而且这孩子选择衣服全凭心情,兴高彩烈时全身上下能找出十种颜色,个个艳丽无比,配在一处让人眼花缭乱,却意外的和谐;情绪低弥时就穿深色衣服,一件黑色袍子从头罩到脚,头上扣顶黑色格子的花呢小帽,把金灿灿的蘑菇头都藏起来。

身上的配饰就更不必说,稀奇古怪叮叮当当挂了满身,耳洞穿了五个,耳饰一天能换好几回。每次他的机场照拍出来,总是格外让人有研究的yù_wàng。

美男跟他们可比不了,身为刚入圈子的新人,对时尚这事的理解还仅限于几张杂志封面,自己本身也没多少艺人自觉,对服装造型一向不上心。人更是懒的出奇,恨不得马马虎虎套件外套就走,连牛仔裤都是在魔王殿下衣柜里偷的。

混搭风格功力不够,时尚触觉半条没有,coordi姐对他都没撤,干脆怎么简单怎么穿,省得劳心费力还不讨好。

于是t恤牛仔裤成了美男的基本装备,天凉时随便扯件外套披上,也不太讲究什么风格,只有墨镜时不时的花样翻新。这装束简单至极,再低调不过,却意外的惹人目光,以至于粉丝们追拍高美男的机场照比拍新禹王子还要有热情。

其实原因很简单,就是模样生的好,本身有腔调,跟衣服无关。

美男喜欢戴墨镜,宽的窄的金属边框的,coordi随时都能给他拎出一箱子来,他把狭长漂亮形状有了妖的眼睛遮住,却把脸型曲线显的越是j-i,ng致了。

唇线菲薄唇色天生鲜艳,皮肤很白,下巴尖尖楚楚,脸不过巴掌大小,实在让人过目难忘,像从里往外透着光,闲闲散散不紧不慢在人群中间横穿而过,谁也没j-i,ng力再去观注他到底穿了什么款式的衣服,又配了哪条链子。

泰京穿过机场人群走到美男近前的时候,这人还垂着头在把玩手里的打火机,抬手摇摇算是打了个招呼,唇角勾起来,笑容太淡。

“大哥,你也太慢了,还有十分钟登机,有什么事快了说。”

美男靠墙站着,银色小外套长度刚好到腰,紧身牛仔裤勾出又直又长一双腿,矮靴高度刚过足裸。他把眼睛隐在墨镜后头,目光半分也瞧不见,脸色不太好,比平时还白了些,整张脸简直要变成透明的影,下巴弧线很美,瘦,没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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