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常胜阁被花恨香吃过的赌客有不少,但花恨香能够活到现在,还能经常离开这里去城区逛逛街,买买灵装和化妆品什么的,是因为她做事很有分寸,并非吃人不吐骨头。
她在吃人之前,会先摸清楚目标的底细,然后再根据目标的身份地位来决定怎么吃,吃多少合适。
她是搞情报的,甚至她的情报组织比秦歌的还要大还要值钱,所以她很快就找到有关“王公子”的情报。
之前那个身材很强壮的男子推开包厢门走到花恨香身后,伸手从背后搂住她的柳腰,下巴搭在她的肩上,嘴巴凑到她的耳边,吐出热气:“确实是京东的王公子……半月前来到中州……他父亲在京东很有钱……”
少时。
花恨香玉手轻轻盖在腰上那强壮男子的手上,娇躯还往他怀里靠了靠,轻声笑道:“钱可是好东西,是世上最好的东西。”
男子将她娇躯往前一推,让她两手撑在窗台上,然后拿开放在她腰间的一只手,身体下沉,抓住她的纱裙边缘慢慢地往上掀,“所以你定要吃他?”
“我说过,钱是好东西,那是诗和远方的路费,亦是星辰大海的门票。”花恨香扭扭柔软的身子,同时手腕轻轻一翻,一把小刀从袖中滑进手中,随后只见寒光闪烁,又只听一声惨叫。
“而且我还说过,在没有经过主人允许的时候,宠物绝不能对主人有任何想法。”
男子满脸痛苦的跪在地上,伸手捂着胸口,但他没有发出任何痛苦的声音,很安静,甚至还满眼柔情的看着花恨香。
他并不后悔,因为他是为她而死。
她就是有那么迷人,就算为她死也是无怨无悔,心甘情愿。
很快,男子的衣服便被涌出的鲜血染红,安静的倒在地上,停止呼吸,瞳孔涣散。
花恨香非常喜欢强壮又俊美的男子,因为那会让她的每个夜晚都很开心很快乐。
她养了很多俊美的男子,但是也杀了很多。
眼前这位,只是其中之一。
她跟他一起快乐过很多次,但她却不知道他的真正名字。
“多亏有你,我的小可爱,今晚我养的那些鱼儿的宵夜便有了着落。”花恨香笑盈盈的看着倒在地上的尸体,随即伸手拉下裙子,走出包厢。
随后有两名男子走进包厢将尸体抬走丢入湖里。
湖底那高高的一堆骨架,今晚又要多出一具。
……
“王公子,奴家这厢有礼了。”
赌桌上,秦歌翘着二郎腿,推开怀里的侍女,目光瞬时就被前方欠身行礼的花恨香吸引。
这女人果然不简单,会魅术。
不过比起白鹭洲的魅术,差了不止一个档次。
秦歌两眼直勾勾的打量着花恨香,明知故问:“你是谁?”
“只要公子赢了奴家,奴家就告诉公子。”花恨香露出一抹勾人心魄的微笑,伸出纤纤玉手,从盘子里拿起骰盅,投进去五粒骰子。
秦歌二话不说,两手一揽,将旁边高高的一堆筹码全部推出去。
“王公子真是好魄力呢,竟全押。”花恨香挥挥手,便有一个侍女用盘子端来跟秦歌同样多的筹码,“那奴家自然不能扫了公子的兴。”
这时旁边也有很多人来看热闹。
花恨香虽然经常出面陪客人玩,但一般情况下也很难见到她,因为她做为老板娘,只陪大客。
手头没个五千万的筹码,想见她,想都不用想。
这王公子虽然赢了大家的钱,令人很是讨厌,但他也算是做了件好事,竟将那美死人的老板娘给引出来,让大家今晚得以一睹老板娘芳容。
“对本公子而言,钱不重要,只是身外之物。”秦歌脸露微笑。
“那对王公子而言,什么才最重要呀?”
“能逗美人一笑最重要。”
闻言花恨香玉手掩嘴轻笑,“公子真是好生有趣。不知公子今晚要如何逗奴家开心,真是好生期待呢。”
秦歌充满邪意的视线依旧落在花恨香身上,似乎怎么也移不开,就好像要吃人的饿狼,紧紧的盯着猎物,“我会让美人赢我的钱,把我的钱全部赢光。”
然后,秦歌果真输了,果真让花恨香将他的钱赢光。
他手里的筹码,有七千多万。
就赌一次,便全没了。
但他也成功让美人开心。
花恨香对秦歌眨眨眼,娇笑道:“公子,您输了呢。”
秦歌满脸陶醉的看着她,“美,真美!嫣然一笑动人心,秋波一转摄人魂。”
一旁的老楚差点就吐了,暗叹某人真会装,竟还拽起诗。
花恨香满脸娇羞:“公子何意?”
秦歌认真说道:“巧笑倩兮,美目盼兮。”
花恨香站起身,走过去拉住秦歌的手,“公子,您跟我来。”
其实懂行的人都知道,花恨香不光赌,也卖。
春宵一刻值千金,但在她这里,可是值千万金。
秦歌便是用七千多万,买这一春宵。
在来之前,秦歌可是做过不少功课,也了解过很多有关花恨香的资料。
只不过这种比较高端的买卖,自然不会在明面上说出来,懂那个意思就行。
花恨香并非第一次做这种生意,所以,秦歌的意思她懂得起。
不仅这么英俊,还很大气的给七千多万,她非常乐意。
常胜阁顶楼最豪华的包厢中。
桌上摆满好酒好菜。
秦歌这才想起,这个世界没有所谓的“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