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翠,书房在哪?”
苏辂在苏家老宅转悠一圈,对于他三叔的啃老生涯更为羡慕了,这么大一宅子,他转悠了半天都没找到书房。
小翠,面瘫萝莉,力大无穷,苏辂曾试图让她改名“洛天依”“阎魔爱”“阿蕾莎”“碧翠丝”等等名字,都被小翠委婉地拒绝了。
这小丫头真可怕,宁愿叫土里土气的小翠,也不接受他悉心起的惊艳名字,品味堪忧!
小翠面无表情地看了苏辂一眼,说:“刚才经过书房三次了。”
“你不早说?”
“郎君您没说要去书房。”
哦豁,这个“您”字用得精妙绝伦,既可以解释为尊敬,又天然带着一丝丝讽刺意味。
简直嘲讽得滴水不漏!
苏辂坚决不承认犯错的人是自己。他一本正经地对小翠说:“现在,我要去书房,你给我领路。”
他这么完美一个人,当然得有点小缺点,比如路痴。
路痴虽然会给他的生活带来一点小麻烦,但到了要紧关头,说不定会是他吃软饭的一大法宝,比方说吧,将来他迷路迷到未来老婆面前,一个问路一个指路,不就能说上话了!他老婆人肯定很好,说不定会亲自带他去他要去的地方,到时他备受感动,当即表示以身相许!
这剧本写得多好啊,就差他老婆就位了。
苏辂手背在身后,迈着六亲不认的步伐,跟在小翠身后进了书房。
“金刚,掌灯。”苏辂吩咐自己毫无存在感的书童。
金刚今年十岁,已经体壮如牛,一点都没有书童的样子,倒像是码头上的搬运工。他体质还很特殊,明明那么大的个头,却经常被人忽略,一般人根本注意不到他的存在。
苏辂觉得吧,他不去干坏事实在浪费了。
金刚一声不吭,跟个影子一样进屋点着油灯。
书房顿时亮堂起来。
苏辂在书房里溜达一圈,很快找出宋刑统里头的户婚律一卷,搬到书桌前准备好好看看。他想了想,喊金刚:“帮我把坐榻那边的软垫拿过来。”
金刚默不作声给他递软垫。
苏辂舒舒服服地坐下,又觉得缺点什么,差使小翠给他煮茶去。
小翠凶归凶,本职工作还是做得很好的,闻言面无表情地生火给苏辂煮茶。
苏辂很满意。
不错,坐垫够软,油灯够亮,再来一碗热腾腾的清茶,在袅袅茶烟之中挑灯夜读,很有意境,很小清新,很适合他这样有文化、有格调、有追求的小衙内。
苏辂专心致意地看起自己取下的那卷户婚律来。
古人写书一向言简意赅,户婚律虽然详细规定了各种婚姻相关的法律,字数却不算太多。
苏辂好歹也穿来七年了,一行行竖着排列的繁体字倒也难不住他,他发挥出自己一目十行过目不忘、忘记了就倒回去重看一遍的超凡技能,飞快把户婚律拜读完了。
苏辂一脸“这次长见识了”的表情,合上书嘀咕:“我总算知道什么是和娶人-妻了,学法的人果真什么姿势都懂。要不是有句老话说‘劝人学法千刀万剐’,我都想学法去了!”
小翠早就习惯苏辂这满嘴跑火车的德性,木着一张脸立在旁边提醒:“夜深了,郎君该回去歇着了。”
苏辂从善如流,背着手走出书房。
外面月明星稀,月色正好,苏辂想要吟诗一首感慨一番,却发现想不起什么应景的诗。
只能作罢。
这天苏辂一夜无梦,睡到天大亮。
成婚成婚,婚字取自“黄昏”,一般来说婚礼是傍晚开始的。
苏辂睡了个懒觉,也没人催他起床。他洗漱完毕去觅食,又背着小手在喜气洋洋的苏宅里绕了两圈,才问小翠:“我堂姐在哪?”
“人说话。”小翠回答。
苏辂“哦”地一声,迈着小短腿跑去找苏三娘。
苏三娘作为新郎的姐姐,许多接待的事儿都得她担着。见苏辂在外面探头探脑,苏三娘朝他招手:“起来了?”
“我早就起来了。”苏辂为自己澄清。
他只是在宅子里多绕了两圈,绝对不是迷路,只是为了散散步消消食而已。
苏三娘见他绷着小脸否认自己睡懒觉,忍不住笑了。
二十岁的少-妇笑起来明艳动人,既保留着少女的纯真,又有着属于女人的明媚。
这个年纪的女孩儿,在未来应该还在大学里读书。
她们可能刚摆脱“不要早恋”的禁令,烦恼着该不该接受男生们的示好。
可是这个时代的女孩儿不一样,她们十五六岁就嫁做人妇,要去夫家侍奉公婆、相夫教子。
苏辂叹了口气。
有这么好看的老婆,他肯定好好宠着,宁愿平时少吃点少花点,也不让她太辛苦。
他那堂姐夫什么情况?
苏辂笑眯眯地凑到苏三娘身边聊天儿,来了客人他也跟着接待,一副“我是苏家顶天立地的男子汉”的架势。
看得老实的书童金刚一脸迷惑。
“这是我们郎君吗?”金刚小声问。
“是。”小翠言简意赅地答。
金刚还是不太信,他们郎君一向疲懒,什么时候这么积极过。
苏辂没理会金刚两人的小声嘀咕,黏在苏三娘身边小半天,终于看到了程家表哥。
程家表哥长得人模狗样。
可惜他脚步虚浮,眼皮浮肿,看着是个肾虚的主。
这种人最可怕,拾掇拾掇走出去,瞧着一表人才,私底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