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  天敌[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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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我没事了。麻烦你快点开。”顾颐闭着眼睛说了一句,声音已经沙哑。他还在座位上弓着身子,一只手捂着嘴,另一只手紧紧握着雨伞的伞柄。车窗外的路灯光隔着雨幕投进来,在他的双手上一晃而过——就是几分钟的时间,一片焦黑已经从十指开始,一直蔓延到手心,皮肤龟裂开来,像是烧过的木炭。

冰凉的感觉从伞柄传进掌心,让顾颐清醒了一点。他慢慢直起身来,睁开眼睛看了看——手绢里是吐出来的一汪酒液,染着一丝深红。

“真没事?”司机忍不住又从后视镜里看了一眼。虽然说不吐了,可这位脸色白得跟死人似的,实在有点吓人。这要是去献血,能抽得出来吗?

“没事,你开车吧。”顾颐仍旧看着手绢。车开得很慢,一束路灯光正好落在手绢上,慢慢地移过去。如果有眼力好的人借着这几秒钟时间仔细观察,会发现那口酒液并没有立刻渗透进手绢里,而是像煮沸的水一般,表面不断冒出细小的汽泡,还有极其细微的咝咝声。而那一丝深红,就仿佛滚水里的鱼儿,正在上下翻腾,一点一点地化去。直到深红色完全消失,酒液才恢复平静,像普通的液体一样,被手绢吸收了进去。

顾颐把手绢折起来,有点吃力地塞回口袋,顺手又掏出一双手套,慢慢地戴上,遮住了龟裂的皮肤。那四只酒杯据说曾经被一位红衣主教收藏过,现在看来,此言不虚。他喝酒用的那只杯子,只怕曾经还用来盛过圣水,虽然百余年过去,这酒杯里不知又盛过了多少东西,但当初被圣水浸润时所留下的一点神光,仍旧残存到了今天。

对不死生物来说,银器已经很讨厌,圣水更是难以抵御的。唐少的选择非常正确,如果不是他情况特殊,只要接触到那些酒杯就会当场被灼伤,根本别想掩饰过去。说起来莉莉的运气真是不错,如果这只杯子给了她,虽然她不怕银器,但圣水喝到肚子里,她也受不了。

顾颐微闭着眼睛,忍受着传遍全身的疼痛。刚才在海天,他是调动了特殊血脉才能暂时抑制住圣水的伤害,现在虽然把它吐了出来,但它灼出的伤痕,却不是那么快就能愈合的。不死生物其实并不畏惧ròu_tǐ的痛苦,但圣水的伤害是刻在灵魂上的——哦,如果说,他现在的灵魂,还算是灵魂的话……

顾颐不愿意再去想这个灵魂的问题。头靠在车窗上,他眼前又浮现出唐少的身影。即使不知道他是荆棘鸟家族的猎魔人,也能看出来他的身手一定不错——遮掩在那身骚包衣服下面的,是一具绝对精悍的身体,那可不同于在健身房里练出来的肌肉;更不用说他的手上还有刀茧,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跟他是一样的。

在魔都几十年,顾颐不是没有见过猎魔人。但大部分都是像撒网一样,到处碰碰运气,有什么就抓什么。可唐少,明显是有目标的——他要抓的是个吸血鬼,这点确凿无误。

顾颐脑海里不由得又浮起海天后门上那双惊恐的眼睛,以及陆鸣说起的新闻。唐少应该是冲着那个来的,一个连环杀人的异类,的确会惊动猎魔人。也幸好唐少目标明确,莉莉才能蒙混过关。

不过,会是那个家伙?顾颐微微皱起眉头,竭力分散心思,避免去全身心地“感受”圣水对灵魂的“洗涤”——如此明目张胆地杀人,肯定不是本地住户的作法,必定是一个外来者,才会肆无忌惮,不怕引来猎魔人工会的注意,因为他不会停留太久,如风过境,把麻烦都留给别人——哦,别的同类。

但是那双眼睛太惊恐了,仿佛惊弓之鸟,似乎顾颐再多看他一眼就能把他吓掉半条命。按理说他的血统特殊,即使同类也不能分辨出他的等级,在那双眼睛看来,应该只会把他当成个普通人类才对。如果一个普通人类就能把它吓成那样,那它会是连环杀人的凶手吗?

或者,这段时间来到魔都的外来者,还不是一个。这件事,还得让莉莉去打听打听,不是他仅仅靠猜测就能确定的。

还有唐少,如果他真是荆棘鸟家族的人,那这么一个高等的猎魔人跑到魔都来,事情恐怕就不小了。顾颐不觉苦笑了一下,地球村地球村,在交通发达的今天,猎魔人的工作地点终于不仅限于西方了。当初他觉得回到祖国就能过宁静的生活,现在看来,这个愿望大概是难以达成了。

荆棘鸟家族……顾颐竭力回忆着那些零星的消息。正如莉莉所说,荆棘鸟家族的成员并不经常露面,只有达到家族内部评定水准的人,才能得到那个纹身,成为一名正式的猎魔人。与其他猎魔人家族不同,他们并不十分注重血统的纯正,据说还曾经有一个自由猎人,因为受到当时族长的赏识而加入荆棘鸟家族,其后代便成为了一支特殊分支。

不过,这个家族最初主要活动在欧洲,后期随着殖民向美洲扩散,在亚洲却几乎从未出现。事实上,亚洲这边的猎魔活动,自有猎魔人工会的亚洲分会来主持。按理说,即使怀疑有目标出现,也应该由他们来搜索捕猎,怎么会来了个荆棘鸟家族的人呢?

一阵抽痛打断了顾颐的思索,幸而这个时候,出租车也停下了:“先生,到了。”

前方就是血站,但顾颐的目标并不是那里,而是两条马路以外的一个小吃店。

小吃店的门头很旧,有些脏脏的,这么晚了还有七八个人在里头吃饭,围着一大盆红烧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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