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他对自己道。
再等等吧,搞不好有更好的选择也说不定。
伍子胥想。
他所要寻找的,是能够帮他完成复仇大计的人,常人不可。
作者有话要说: 叶孤城:我是幸运a来着。
第137章
专诸是叶孤城在春秋第一个认识的侠士,人都有稚鸟情节,更不要说专诸本人也豪爽而值得信任,叶孤城对他的好感度挺高,偶有时间,两人便会小聚。
有时是在他的店铺前,有时是在专诸的家里。
叶孤城已经换上了吴国的衣服,但是下半身装束却有点不同,用了胡服那里便于在马上征战的穿衣方式,以长裤代替裾。
看上去虽然与传统装束有些不同,但也称不上是不伦不类,说到底只有贵族阶级才会很注意穿衣的礼制,市井中怎么穿都没问题。
专诸本人就是如此,不仅穿胡裤,上半身还经常袒胸露乳,挥舞着剔骨刀,很有莽汉的风范。
喜欢穿白衣一身庄重的叶孤城与他根本就不是一个画风的。
他是下午去找专诸的,倒不如说是专诸与他约定好下午相见,那人早知道他会武,而且应该练得还不错。
这从叶孤城的手就能看出来。
豪侠与豪侠之间有共性,一是他们都很喜欢与别人结识,很喜欢交朋友,二就是都挺喜欢逞凶斗狠的,男人与男人之间一言不合就能上手。
别人叶孤城不知道怎么样,但是专诸确实是很容易上手的类型。
他想,真是无愧于专诸的莽汉外表。
他与叶孤城无冤无仇,又没有挑衅一说,自然不可能大打出手,但是专诸一看叶孤城就知道他是个武功高超的,想想就心痒痒,就提出来两人找个机会比划比划。
叶孤城眉头一抬道:“你要同我比试?”
专诸道:“可否?”
叶孤城不置可否道:“我练得剑,是杀人的剑。”
专诸看向他笑道:“如果我手上有刀,有剑,那也是杀人的刀,杀人的剑。”
他道:“不若你我都放下武器,以树枝代武器切磋,只要掌握分寸,定然伤不了人。”
叶孤城看他一眼道:“你要用武器?”
专诸没有说话。
叶孤城又道:“我听说你天生神力,有万夫不挡之勇,若以树枝代武器,那枝条定然绷不住你的气劲,反而是弄巧成拙。”
专诸道:“那你看如何?”
叶孤城道:“我看不若我们俩赤手空拳,以做比试。”
专诸道:“赤手空拳?”
他摇摇头,竟然还不乐意了,他道:“不妥,我见你第一眼,就知道你是一剑客,是要用剑的,我天生大力,用不用武器都无妨,但你如果不用剑,要怎样与我比试?”
叶孤城淡淡道:“手上无剑,心中有剑。”
他睁眼,眼中全是光。
那是剑的利光。
叶孤城道;“若要比试,赤手空拳便可。”
专诸看他模样,抚掌大笑道:“罢罢罢,就按你所说!”
他道:“我竟是小觑你了,原本以为只是一出色剑客,想不到这世界上真的有人到了人剑合一的境界。”
他是豪侠,剑对他来说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意义,只不过是武器罢了。
对侠来说,最重要的是自身气概。
叶孤城没有接他的话。
然而接下来专诸又道:“我原还以为你不会接受切磋。”
他的表情有些促狭,他道:“你看上去可一点都不像是一个剑客,真要我说,倒是更适合去学宫讲学,恐怕过不了多久就会名震天下。”
叶孤城道:“可惜我不是士子,只是一个粗人。”
专诸道:“如果你都是粗人,那我是什么?”
叶孤城笑道:“你是侠士。”
他道:“我正也想领教领教,什么叫做万夫不挡之勇。”
他很好奇,这究竟是夸张,还是真的存在?说到底,他到现在偶没有见识到春秋时代的豪侠动起手来是什么模样,连同着神秘莫测的巫术也不曾见过。
但多亏了徐福,让他对这遥远的古代还怀揣着敬畏之心,或许在这里能找到让他更上一层楼的方法也说不定。
不,叶孤城又想到,不是更上一层楼。
他现在最重要的,是找回自己的真气。
如果这是复活的代价,虽然显得代价不是很大,但对他来说也挺不方便的,他现在整个人都处在一种特别玄妙的境界之中,好像是在破碎虚空,又没有迈入先天境后虚无缥缈的实感。
这种感觉不糟糕,但也不太妙,叶孤城想。
他毕竟还是希望快点从春秋离开的,他一点都不想变成徐福口中不知道活了多少年的老妖怪。
活一千多年,这实在挺恐怖。
但是,怎么样找回境界?
在解决掉生计温饱等一系列问题之后,他开始很认真地思考这问题。
因为默认自己在春秋时代呆不长,叶孤城对温饱问题并不是特别在意,起码他并没有成为名士或者名动天下的大商人的雄心,只要差不多能够过得下去便好。
他所在乎的,是武学,是找回自己的境界。
叶孤城想,如果觉得武学上有障碍,这便不是日日练习能够解决的,而他最近也不觉得自己能够获得什么能让境界不断向上增长的顿悟,既然这样,所剩下来的方法只有一个。
那就是与强者对决。
除去领兵打仗的才能,春秋时代留下浓重笔墨的人物大多都隐藏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