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你喜欢就好,我还是觉得你戴珍珠的更好看,等以后有了机会我再去给你淘弄些南珠东珠回来,我觉得南珠比东珠还要好看些。”传虎换了衣裳洗了个脸笑着和她絮叨。
“当然南珠好了,南珠多贵啊,宫里的娘娘也为了能得一件南珠的赏赐而争抢呢,我有一套已经非常骄傲了。”巧兰还是非常喜欢珍珠的,因为光泽不会太过刺目,戴上简单大方温润,带上它去很多场合都不会落价。
“嗯,不怕咱们经常出海,弄一点也不是难事。”传虎都没当回事,机会不合适不然再给媳妇弄一些回来做首饰。这个珍珠不如金子可以反复炸了戴,时日长了会不好了,也怨不得兰子舍不得经常换着戴,估计是害怕损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