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千重沉默良久,仰天喟叹:“平生不会相思,才会相思,便害相思!”他冲这沙麒麟一拱手:“对不起,麒麟,我知道你心悦常医正,但是我意已决,今生非她不娶。”说完扬长而去。
沙麒麟望着他离开的方向,久久不语。
常小溪轻轻拽了他的衣襟,他才恍若回魂,转身将常小溪搂进怀中,盯着她看到:“你也太不小心了,那天在山谷之中,如烟就说过你体质特殊,我早就发现,和你在一起把持不住。楼千重是个痴情的人,你招惹了他,你说该怎么办才好?”
常小溪一直掩耳盗铃,希望那一天如烟的污言秽语没有人注意到,不想沙麒麟早就放到了心上,她微咬着嘴唇:“我并不是有意的,谁知道他会那样?”
沙麒麟看她俏脸酡红,早就醉了,他强忍住内心的冲动,伸手点在她的鼻子上:“你啊,生得这样标志,还敢赴楼千重这种光棍的约会,他若是存着生米煮成熟饭的心思,你这小胳膊细腿的,难道能从他手底下逃脱?今天我是刚巧听别人说起,才跟过来看看。否则的话,他把你压在这红柳林子里折腾,你可怎么办呢?”
常小溪听得脸红,不敢抬头,沙麒麟见到她耳根都变成了粉红色,知道她是羞愧得狠了。他自己心中那头叫做**的猛虎,早就蠢蠢欲动,想把怀中娇软的身体,按在地上狠狠疼爱,但是他忍住了。常小溪是他心爱之人,他要在洞房花烛夜再得到她。
到了安西都护府之后,皇帝下令全军休整,他在这里查看了这段时间朝廷所有的邸报,又将几位大将军召集起来开会。远征结束了,国内风起云涌,暗流涌动。
在安西休整了三天,补充了足够的粮草,令人奇怪的是,楼千重竟然没有被留在安西,他的军队,除了老弱伤员,都跟着大军前往长安了。
官方的说法是楼将军立了大功,要到长安去接受封赏。毕竟打了胜仗,而且将真神之墓中中的宝物洗劫一空,国库充盈之余,想必人人都能的得到赏赐。
常小溪在都护府,好好的休息了三天,彻底洗去了这一路风尘。楼千重在百忙之余,亲自给她送过来貂皮里的袍子,这袍子做工精良,穿在身上特别的合身。
常小溪不想接受他的礼物,楼千重就板起脸来:“常医正,那一次在沙漠中,如果不是你带来了那么有用的消息,我和先锋营,早就葬身在那里了。这个算作谢礼,也还是太薄了,你如果不收下的话,就是看不起我。”她身体单弱,秋风寒涩,她怎么能受得了?
这个帽子可真大,楼千重是朝廷二品大员,手握重权,常小溪怎么敢看不起他呢?终究还是把这袍子穿在了身上。现在深秋已至,她早就冷得受不了啦,每天坐在马车上,只能将薄被盖在腿上,才不至于发抖。
回程之中,像常小溪这样的下级官员和士卒,都很高兴。但是皇帝绷着个脸,那些位高权重的大将军们,也都是心事重重。离开安西之后,皇帝分兵,命楼千重从南线绕行,同时带走了他的三万部属。自己则统领着剩余的七万人,继续向着长安城进发。这七万人之中,有他的亲卫,还有玄甲铁骑王飞耀所帅诸部,和抽调自东南狄长楠部的两万步卒。
前路漫漫,谁都不知道在前方有什么在等着!
楼千重离开了,沙麒麟好像并没有因此而感到高兴。他变得沉默了许多,偶尔跟常小溪在一起的时候,也显得心事重重。常小溪不明所以,还以为他在为了求婚的事情而烦恼。
现在距离长安不远了,过了前方的清远郡,就只剩下五天的路程了。
雷远正在营中喝酒,他并不是一个人。在他身边,有两个美丽的异族少女,单从相貌上来说,棕发黑眸的那一个,像是西域人,而黑发黑眼的,则是突厥少女。这两个都是雷远屠城的时候,给自己留下的禁脔。
夜已经深了,在他的帐篷门口,突然出现了一个黑衣人。此人从头到脚都遮在一件黑色的斗篷之中,露出的下巴,是异于常人的苍白。
雷远愣了一下,随即拔出自己放在手边上的佩剑,“你是什么人?怎么进来的?”这里可是唐军连营,虽然楼千重带走了三万兵马,但是仍旧是一个大营盘,戒备森严,何时有这种行踪诡秘的人出现的?
那个黑衣人并没有摘下斗篷,他拿出一个金光闪闪的令牌:“雷将军,主子命你办一件事,这是信物,你来验一验吧!”
这块金牌,犹如催命符一般,昔日的李钊,就是被这个东西要了命。如今换成了雷远,他比李钊官职高一些,但是在这金牌面前,也只有俯首听命。
听完了黑衣人的要求,雷远依旧深深的跪在地上,再抬头之时,他已经没有了回头路。那两个美丽的少女,不知道何时被人杀死在了酒桌旁,她们的鲜血,合着流淌的酒水,在地上蜿蜒,散发着靡丽的腥气。
这一晚,没有星月,亦或是那黑衣人的武功太好,他顺利离开,犹如他来的时候,如入无人之境!
王飞耀统领的玄甲重骑,在长安的时候,就是一支很跋扈的军队。这一支军队因为超强的战斗力,受到皇帝的重视,许多贵族子弟,以加入这一支军队为荣。事实上,玄甲重骑在待遇上,也的确比其他的军队好得多。
楼千重带领的西北边军,因为常年与丝绸之路上的行商还有沙盗打交道,所以自己的小金库很是丰裕。但是狄长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