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初升,一抹霞光落在窗棱上,方母慢吞吞地睁开眼,静静地看着身上搭着的被单,眼角略有些湿润,昨晚吃饱了饭,原来吃饱饭的滋味竟是这等美妙,就是人容易犯懒,往常天不亮就起身,今日却不大想起,半晌,方母才挣扎着坐起来,推开窗户,就见到她的儿子坐在院子里读书,一瞬间,方母的手脚都放轻了些许。
读书好,读书才能出头,才有光耀门楣的一天。
方母甚至想,她儿子这么了不起,也许有一日能为自己挣个诰命回来。
若真有这一日,立时死了也心甘情愿。
方若华却不知自家这便宜爹娘的想法,正在脑子里盯着小地图盘算,看怎么走更容易回家。
应该不算难,爸妈和自家的房子离她不远,就在附近的山上,走得快一些,应该一两日的工夫就能到,只是路有些难走。
而且路上剪径的强梁无数,离开村子,走不出三里地说不定就成了强盗的刀下亡魂。
方家这一家子,无论他怎么劝说,连神仙都拉出来说项,还是对搬家犹犹豫豫,也不是没有道理。
但是不走不行,他肯定要去找爸妈,可原主这一家子,他也不忍心,更不能扔下。
一边想对策,一边调动灵气,还顺手从宇宙商城买了一瓶营养液,轻轻啜饮,喝着喝着,一低头就见不知从什么地方钻进来一只黑猫,通体黝黑,脸上十分严肃,却努力做出一副讨好的表情,还喵呜,喵呜了两声。
方若华:“……”
是了,这个小时空动物成精的好像不少。
在宋朝她抓过妖,但那些妖都是宠物,驯服过的,大部分不伤人,这个时空却全然不同,精怪是真精怪。
方若华摇了摇头,把脑子里杂乱的念头甩开,伸手拿了个木碗,将营养液倒出来一些,递给黑猫。
小黑猫伸出舌头,一卷就把营养液卷得一滴不剩,喝完意犹未尽地舔舔嘴唇,竟过来蹭了蹭方若华的小腿,还伸出爪子,在土地上歪歪扭扭地写了几个字——逃,有土匪。
写得特别难看,不使劲猜,恐怕还猜不出来,方若华登时笑了笑,伸手想摸摸它的毛,就见小猫三窜两窜,眨眼就没了踪影。
方母和方奶奶,一个坐在窗口,一个站在厨房门前,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一切。
方若华耸耸肩,知道这两位不识字,轻声把这几个字说了一遍,叹道:“娘,奶奶。”
穿越这么久,叫个娘都不必做心理准备,夏芬老为此笑话她。
“黑猫通灵,它都来示警,咱们是真不能不走,不光咱们要搬走,还要通知村里的乡亲们,大家伙肯不肯走,咱们实在无能为力,但知道有危险,总不能不吭一声。”
方奶奶张了张嘴,半晌没吭声,最后还是方爷爷咬了咬牙下定决心:“搬,二宝刚得了机缘,咱们不能冒险。”要是换了以前,贱命一条,他还愿意赌,可现在生活有奔头,昨晚兴奋了一晚上,他哪里愿意让孙子冒险。
既然说要走,方家立时就行动起来,先给在诸城的大娃捎封信,再收拾东西,破家值万贯,方若华无论怎么说,家里人都不肯扔掉任何一样东西,家里下蛋的老母鸡,破被子,破衣服,锅碗瓢盆,剪刀,甚至扫帚,簸箕,竹筐,恨不得连门板都拆走。
方若华哭笑不得,可也只能顺从,争辩肯定争辩不过。
为了这些东西,他想了想,难得发挥一次自己的能力,去山上砍下来不少木头,拼了一辆车出来,车不算宽大,实在是路难走,但能装不少东西,减震用的弹簧都是自己打造,至于牲口,那确实要买了。
家里人没让方若华去县城当东西,而是把宅子卖了,换了钱买了一头驴。
驴瞧着有些瘦弱,不过方奶奶特别仔细地给它浑身上下擦了一遍,又喂了些黄豆。
“是头好驴,别看瘦,好好喂很快就能长肉。”
说要搬走,却非一日两日能成行,好在也并非特别急,方若华每日照旧读书,看着家里人伺候那头驴,收拾东西,几乎什么都不必他帮忙。
方家动静一大,村子里的人就很难不收到风声,而且方家也没想瞒着,方奶奶和方爷爷两个,还主动去族里说了一句。
有土匪会祸害村子是大事,好歹也要提醒一二。
族长到没有一定不信,一起生活了几十年,也知道两位老人不是信口开河之辈,而且活得时间久了,也见过不少奇奇怪怪的事情,但搬家却不是个能立时做决定的事情。
不过数日,大半个村子的人都知道,方家的酸书生也遇了仙。
有好奇的,有半信不信的,也有人嗤之以鼻。
“就他?”
村子里好些人看不上原主,村东头的刘屠夫一听说他遇仙,便大笑,“如果他那样的能遇仙,我还能娶个仙女回家!”
刘屠夫算是村子里的富人,以前生活水平便不错,最近因为东山村出了个能制琉璃的秀才公,生活条件大好,吃肉也多,刘屠夫每日都去送些肉,不过月余就赚了钱,如今起了新房,日子过得红红火火,就是外面传得再邪乎,他也绝不肯搬家。
不少人都跟他是一样的心思。
对于这些人,方家自然不至于深劝,听不听全看自己,造化如何,也只能凭天定。
数日后,方家一切准备停当,一家人让方若华坐在驴车上面,其他人步行,艰难出发。
两日后。
无名山峰山脚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