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敬亭平时虽然很少亲自打仗,但他的武功却绝对不弱,不知道的人以为他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富贵公子,却不知他的功夫在整个西北二十万军中也是数一数二的。
他的刀法大开大阖,隐有峭壁千轫,风雷之声!
刀锋所过之处,头颅横飞,断肢身残,浓稠的血液漫天飞溅,他的坐骑和他自己遍身浴血。
追上来的人马何曾想得到一个养尊处优的王爷,会有这等厉害的刀法,他仿佛来自地府的修罗,杀戮血腥之气漫天遍野,让人看着竟生出一种胆颤的寒气。
不一刻冲上来的十几个人都被他斩杀在马下,有人情急间吹响了哨子,被他一刀砍过,连脑袋带哨子一起落入林中。
他杀的兴起,不由长啸一声,“江太平,你就这点本事吗?也不过如此。”
郭文莺皱皱眉,他们好容易逃出来,再耽搁下去,第二批追上来的人就到了,就算他武功高强,能抵得住几波攻击?
她带过两匹马,“王爷快走吧。”
封敬亭正在兴中,大笑着把她抱起来,脸上的血迹蹭在她白净的脸上,血腥之气很是令人作呕,他也不答话,张嘴在她唇上狠狠吻了一下,随后跳上马,抱着她打马扬鞭而去。
郭文莺在马上被他横抱着,身被颠的七荤八素,不由心中暗忖,这人骨子里果然是有魔性的,如此杀戮倒把他弑杀之气给激发了,看来“活阎王”的称号真的不是白来的。
封敬亭拍马走出很远,才慢慢压下心中的浮躁之气,刚才全靠这股气强撑着,这会儿气息渐稳,一张脸竟泛起了白色。
郭文莺察觉有异,不由道:“王爷这是怎么了?”
封敬亭喘着粗气,把她放下马,轻声道:“爷怕是走不了了。”
郭文莺站起身子,这才发现他身上中了一刀,刀口很深,汩汩往外冒着血,也真难为他,受了这么重的伤,居然一声不吭。
还好军中之人伤药是常备的,她掏出药瓶,撕了自己的中衣给他包裹了伤口,又给他服了止血的药丸。
包扎完伤口,起身查看地形,一时根本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本来他们就是纵马乱跑,这一跑离官道甚远,却是再也找不着路了。
现在当务之急还是先找身衣服换下来,否则这么一身是血的走在路上,太引人注目了。
扶着他上了马,这回是他在前,她在后,倒变成她抱着他了,封敬亭似乎很享受这种待遇,不时用头在她身上蹭蹭,颇有些撒娇耍赖的意思。嘴里还喃喃着:“有你在,真好。”
郭文莺心里一阵膈应,如果他今年五岁,又是一身奶香味,她或许还会喜欢,可他一个老大不小的汉子,又一身臭气血腥气味儿,熏得人直想吐,再卖起萌来,就只会叫人更加肠胃不适了。
她强忍着把他扔下马的冲动,低喝道:“爷,你老实点,否则休怪文莺无礼了……”
那咬紧牙的样子甚是骇人,封敬亭心知她不是什么柔弱白莲花,今天死在她火铳下的没有几十也有十几人,便再不敢造次,老老实实的坐好。
心里嘀嘀咕咕,找个太狠的女人做媳妇,看来也不是多愉快的事。
骑马又走了一阵,前面出现一个村庄,村口几间房前,有妇人在晾衣服。
郭文莺跳下马,把封敬亭放在地上,便推门进了院子,那妇人见一个浑身是血的人走进来,骇的惊叫出声,“你,你要什么?”
郭文莺道:“这位大姐休要惊慌,咱们只想要两身衣服。”
“好,你等着。”那妇人咬咬牙,家里男人不在,她家住的地方又离村子有段距离,也不敢乱叫,只得到房里拿了两身自家男人的旧衣服出来。
出房门时抄起一把菜刀,戒备的挡在胸前,随手把那一团衣服抛过去,“给你,你赶紧走,否则我就叫人了。”
郭文莺也不想白要她的,想从怀里摸点钱,可摸了半天一个大子都没有,这才想起自己所有的钱都被封敬亭给搜刮光了。
心里微有些尴尬,也不答话,拿了衣服转身就走了,心说抢就抢了,又不是没抢过?在浔阳她抢的富户都够车拉了。
到了外面,找了个避风的土墙,看四下无人,让封敬亭把血衣换下来,她也换了身上血衣,穿上农户的衣服,随后把两身血衣塞进土墙的缝隙里。
两人容貌都太过出色,就算穿上粗麻衣服也不像农户,这个样子根本不足以掩人耳目。
郭文莺想起封敬亭曾让云墨给过她一个易容的木盒,便调着她惯用抹脸的猪油和着黄土给他涂在脸上,又在嘴唇下巴处抹了点黑粉,倒像是胡茬一样。
随后她也如法炮制,把自己也装扮了一番,这么一弄,两人都像两个面皮土黄的粗汉子,除了眉目仍显俊秀之外,再也寻不到原本如皎月白玉般的形象了。
看着她那张难看的黄脸皮,封敬亭不禁摸摸自己的脸,“你是不是把爷弄得跟你一样丑了?”
郭文莺嗤道:“王爷是想要命还是要脸,选一样好了。”
封敬亭轻笑起来,这丫头还真是伶牙俐齿的半点不肯吃亏。这一笑,带动他身上的伤口,疼得“嘶”了一声。
既然逃了出来,两人也不想再回去了,索性就这样乔装改扮的到福州去,那江太平的根据地正在福州,那里也是他们此行的终点。
怕那农妇大叫喊人,两人换了衣服就匆匆骑着马离开了村子。
可走是可以,但问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