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你说什么……让我加入?”
“对啊!”
“我的女人和孩子也可以吗?”
“当然啦!我们部落只有几个女人,女人能干很多男人干不了的活,我们缺少女人。我们部落还没有孩子,丰收会是我们的第一个孩子。有了孩子,部落里会变得热闹起来的。”洛心驰一直很喜欢小孩,但是却没有自信今生还能做父亲,他相信爱情是建立在互相理解的基础上的,但是原始社会的这些女人,有几个能理解他呢?这次见到丰收觉得非常投缘,想到以后部落里有这么一个可爱的孩子,一切都会美好很多。
“谢谢,谢谢你。洛,你一定是我生命中的贵人!”漠北再次喜极而泣,他跪倒地上,想要亲吻洛心驰,洛心驰却急忙阻止了他,把他搀扶了起来。“别这样,我们也需要你。我相信你会帮助我们变得更加强大。”
“太好啦,我这就带着他们过去。”漠北好像生怕洛心驰反悔,让下猎物,朝着自己的营地跑去。
作者有话要说:
差一点写哭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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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第五章 集市 (12)
(12)
当漠北带着老婆孩子连夜搬过来的时候,洛心驰才意识到自己又没有和轩野商量,一时冲动就做出了决定,当初轩野可是坚决反对过的。虽然轩野没有明确的说,但是洛心驰也猜得到轩野反对的原因应该和漠北被所有部落拒绝的原因一样,带着老婆孩子,身体状况也不佳。而洛心驰看上的恰恰就是他带着老婆孩子这一点。一个人要想幸福的生活,家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等待你回家的人,一个让你产生责任心的孩子,都会让你更加有动力,有奋斗目标。他想要打造的部落,是一个和谐温暖的地方,而不仅仅是一群光棍为了填饱肚子而奔波的地方。
“妈妈,我们又要走了吗?”丰收睁开睡眼朦胧的眼睛,无奈而不安。
“不,我们不走了,洛大人收留了我们,以后我们就跟着洛大人啦。”沙沙高兴的说。
“我们以后是不是都和洛大人一起吃饭”
沙沙看了看洛心驰,洛心驰柔声道,“对,以后每顿饭都会让丰收吃饱的,丰收会给大家带来希望。”
丰收傻傻的笑了,小拳头握起来,钻进了沙沙的怀抱里,“我一定是做梦了,妈妈,我不想醒过来。”
洛心驰把自己的帐篷让了出来,漠北本来执意不肯,但洛心驰也说了,女人和孩子要住得好一点。他在帐篷里的草帘上又铺了块兽皮,让丰收睡。漠北一家万分感激。洛心驰打算第二天再盖个帐篷,他可不想和漠北一家子挤在一起。
轩野还没回来,他还有些担心,便坐在帐篷外面,和漠北聊着部落里的情况,谁知不知不觉之中他竟然睡着了。当他一觉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身上盖着块兽皮,不知是不是漠北给他盖的。轩野和六指也回来了,两个人就倒在他脚下睡得正香。
天光刚刚放亮,但周围还很安静,原始人都还没起床。洛心驰起身提了个竹桶去河边,准备打桶水洗漱一下。就在他走到河边之时发现已经有一个人早到了。这个人正蹲在河边洗脸,但洛心驰从旁边看过去,那人颇有几分顾影自怜的意思,他一手提起自己的长发,另一只手不断的抚摸着自己的右脸,口中喃喃自语,“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好呢!该死的畜生!偏巧在这个时候?”男人长着一头自然卷曲的乌黑长发,此刻已经用水精心梳理过,一缕一缕飘荡在肩头的煞是好看。头顶的部分长发用一根碧绿的柳枝竖起,上面还插着两根颜色鲜艳的羽毛。
穿越以来,洛心驰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注意自身形象的男人。在穿越之前他属于不修边幅之列,但是穿越之后,和经常蓬头垢面原始人一比,他反而梳洗非常精致啦。爱美是一种生活态度,注重自我形象也是个性觉醒的表现,但是在填不饱肚子的时候,人们往往没有这份闲心去收拾自己。
洛心驰提着竹桶走上前去,打了声招呼,“你好,起得真早啊!”
男人刚才似乎太聚精会神了,没有注意到身后的动静,听到洛心驰的声音吃了一惊,急忙放下手中提着的长发。但是洛心驰在他转头的一瞬间还是看到他的右边脸上有个很明显的抓痕,触目惊心。这的确是个长相非常漂亮的男人,和轩野深邃的五官不同,他五官柔和,皮肤白皙,眼下还有一颗黑痣,不知是泪痣还是美人痣,更增加了几分韵味。男人光裸的上身用彩色的颜料画了一些图案,看起来十分艺术。可惜啦,那条伤疤让这么漂亮的人毁容啦!洛心驰暗叹。
“早!”男人有些惊慌失措的回应着,似乎被看到自己的伤疤,让他有些懊恼。
“我叫洛心驰,来自狼佑部落。”
“洛心驰?我知道你。”男人迅速整理了一下自己的仪表,走上前来。
“哦?不知您是……”
“我是屏山部落的首领,我叫岫招。”
竟然是邻居部落,这个漂亮的男人竟然是还是首领,真是人不可貌相。
“我们来晚了一步,但是正好赶上你做饭,那真是让人印象深刻。”岫招闪动着漂亮的大眼睛,眼中竟然带着几分忧伤。洛心驰自是不知道,这位美人首领一向自诩是天下最讲究的人,不想昨天看到洛心驰他们吃饭的那一幕,备受打击,郁郁寡欢。而且看看洛心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