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躺在医院里的苏娅岚,要是知道她心爱的儿子,被打得浑身是伤,躺了一下午草坪,还被人拖来拖去,最后只能睡在公路上等着被车碾过,会是什么样的心情。
“博瀚,是直接回家吗?“正行驶在公路上的一辆贴着深色膜的黑色轿车里,开车的浅金色头发,蓝色眼睛,深邃轮廓,一副外国人相貌的司机,轻声询问坐在身边,闭合眼睛休息的年轻人。一开口,居然是非常正统的中文。
看起来非常沉稳,完全没有属于少年的浅薄稚嫩。浅褐色头发,皮肤白皙,轮廓五官非常立体一看就知道有着欧美血统的年轻人,睁开眼睛,却是地道的黑色瞳孔。
“嗯,回去吧,今天我有些累了。在这边一切都要从零开始,慢慢来吧,不着急。“同样很正统的中文回答道。
话说完,扭头看向窗外。这就是祖父和父母的祖国了,从现在开始,这里,将会是属于他的舞台。
年轻人,姓沈,沈博瀚,十七岁。很年轻,不过,是个不能小看的很年轻的年轻人。从他的相貌上不难看出,他是个混血儿。没错,沈家在清朝就是一个世代经商的大家族,清末时举家随外派官员飘洋出海,定居美国。祖父巧遇当时流亡在外的西班牙皇室第二公主,两人一见倾心,很快就结了婚。虽然不是故意而为,但是,这在很大程度上帮助沈家在异国他乡扎下根,继续他们行商的职业。后来,沈家爸爸又娶了同是世家侨民出身的沈妈妈,有了沈博瀚,和弟弟沈博浩,还有一个小妹妹沈嫣芸。
沈家发展到沈博瀚这一代,擎宇财团已经横跨财经,传媒,电子,科技,娱乐,房地产等多领域。身为家族这一代长子的沈博瀚,自小就很明白自己肩上的担子,努力又上进。在别的同龄人还在为了学生时代的春春恋爱弄得要死要活的时候,他已经风风光光拿到了硕士研究生的毕业证书。自认为没有必要继续念下去的沈博瀚,带着祖父和父亲的期待,踏上了祖国的土地,要将擎天财团的一部分发展回国内,当然,在自己家赚钱的同时,也能为了祖国的经济发展,贡献很一份力量。
第一站,沈博瀚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当初祖父举家离开的地方。
这么做是有一定原因的。首先,人都会对家乡有很深的依恋,虽然沈博瀚不是在国内出生长大,但是,他身上流着沈家的血,这里是沈家的故乡,当然也是他的。再者,这个城市有一定的经济发展基础,不是特别繁华,但也不差。要在这样的地方发展,空间会很大,但同时不会受到相应的大环境制约,是非常理想的选择。他想,这个城市如果能发展到跟上世界水平,祖父一定会很开心吧?
“博瀚,你看,路上有人!“金发司机,也是跟着沈博瀚,从美国一起回国的人,在沈博瀚很小的时候就跟在他身边,沈家专门培养的助理兼贴身保全,赛尔荷顿,从方向盘上腾出一只手,指着路面惊叫。
沈博瀚从自己的脑海里回过神,波澜不惊地看着赛尔。
“赛尔,路上有人有什么奇怪?半空中有人才比较奇怪吧?“
赛尔继续死盯着路面。“不,不是,是路上,你看,前面!“
沈博瀚朝赛尔指的地方看去,小小的一团,但很明显是个人,“快,停车!“一边打开车门朝下走,还不忘一边损赛尔几句:”我说过了,你的中文,还要再学习!“
停下车,赛尔也下来,跟着沈博瀚一起走到一动不动躺在路上的人身边。借着车头大灯,才清晰的看见,是一个浑身是伤,却精致漂亮的小男孩。浅褐色的头发,和博瀚的很相似,现在却纠结在一起,沾着斑斑血痕。虽然因为年纪幼小的关系而不甚分明的轮廓,也很容易看出来,比一般国内的同龄小孩深刻很多。是外国人?还是混血儿?又是谁,对这样幼小的可爱孩子下这样的毒手?都没有警察管的吗?
博瀚很生气,才回国不久,就看见这样的丑事。而旁边的赛尔还不忘呱噪。
“哦,是个大美人!我终于看到能和你媲美的美人了,博瀚!弄不好他长大了,会比你更美哦!“
沈博瀚真想对着赛尔那张嬉笑的脸打下去,可他也知道,现在,不是打人的好时候。蹲下身去,想把小男孩抱起来,又因为不知道会不会弄伤他而不敢轻举妄动。凑近了,沈博瀚突然有一种,很熟悉的感觉。他很肯定,他不认识这个小男孩。在他的印象里,本就没什么朋友的自己,根本不可能会认识这样小的孩子。可为什么会觉得熟悉呢?难道,这就是,祖父曾经说过的,缘分?
好吧,这个问题暂且放在一边,目前救人才是最紧急的事。
不要说接受过专业训练的赛尔,就连沈博瀚这个不是专业的人士,都能看出来,躺在地上的小男孩受伤很重,但还没有到断气的地步,不过也相去不远了。事不宜迟,沈博瀚赶紧吩咐赛尔:“马上打电话,到市立医院,让他们立刻派救护车过来,并且,准备好手术室和病房!“
赛尔比了一个“ok“的手势,凭着多年的默契,不待沈博瀚吩咐完,就已经开始行动了。待打完电话,拿出暂时路障牌,把小男孩躺着的地方圈起来,赛尔和沈博瀚都沉默了,只是一起静静地等着救护车的到来。
忙了一夜,总算消停下来。
坐在病房里,沈博瀚思绪万千。昨晚,救护车把伤痕累累的苏奕寒送到医院,就直接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