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命,没有特定的事件造成他们是变态。这只是属于人的一种爱好、不良行为,他们从中能找到快乐,无法用特定的学科经验,找到固有规律。
在他们看来,他们杀的不是人,更不是猎物。
甚至对他们来说,被害人不存在生命,连工具都不如。如果你把他给抓住,他甚至会狂笑,把你认为非常珍贵的东西,看得一文不值,用“垃圾”、“可怜”、“消遣品”,来形容他们毁灭的一切。
“咳咳”
常霖突然昏了一下,整个人差点摔倒。还好张天顺在他身旁,把他扶住。
“怎么?头又痛了?”
嗡
常霖的脑海中拼命回响的,是被重重打了一圈后才有的声音,而眼前看到的,却是当年那惨不忍睹的画面
经过亦柔的尸检报告显示,被害人可能早就被杀死,被藏在某个地方,尸体被嫌疑人带到被害人家里,做成凶案现场。
所有的一切痕迹、道具只是为了制造假象。
头痛欲裂,常霖捂住了他的脑袋。
伤口,喉咙的割裂,也是假象。
选择的时间点,观察手法,同样是假象,是迷惑警方的手段。如果按照正常刑警的判断,将会得出和张天顺一样的结论,那样是无法抓住凶手的。
常霖吃痛的扶着墙壁,张天顺不停的帮他拍打着背部。
“常霖常霖”
“你听得见吗?”
“你听到我说话了吗?常霖?”
时光穿梭到被害人被杀死以前。
在某个地方,女人或许很寂寞,或许刚刚下班。她此时出来的目的,是为了散步。凶手很可能有一辆面包车,这样才能掩人耳目地将死后的女人给运到她的家里。
当时的时间应该是晚上十一点左右,医院的护士长很忙,要处理的都是紧急情况。每个人的口供不同,护士长要做的事情不同,刚刚好,她通过后门离开医院,没有被监控拍到。
时间无法确认,我们的被害人走在江边,眼神中流动的情绪,不知是什么。或许单纯的感到孤独、想孩子了。或许她的内心有事,导致她一路在江边上走。
嫌疑人很淡然,他可能也在河边走着,但和被害人保有一定的距离。因为在被害人的伤口中,没有出现剧烈斗争而产生的勒痕,这证明嫌疑人用某种特殊的方法,很轻松就把被害人给制服了。
当两个人同时站立的时候,一个人想要以最快速度制服另一个人,并不在现场留下过多线索的方法,应该是从身后,用肘部先勒住她的脖子,迫使她无法发出声音,同时对她的喉管施加一个三十度角的力。
持续一分钟后,被害人将会缺氧至极限,随后身体逐渐瘫软,最终死亡。
但事情并没有发生,嫌疑人已经很久没有杀人了。谁也不知道他的什么性格、职务,因为他每次都隐藏得很好,仿佛什么都懂。
他跟在被害人身后,而且,他认识被害人,至少熟悉她的家庭住所。但他并没有在认识被害人的那天马上动手,而是作为一个“观察者”,很可能是被害人让他想起了谁。
他想起了谁?到底想起谁,才让嫌疑人下定了决定,将被害人杀掉,随后在极短的时间内,将被害人转移至她的家里,同时伪造成另一个案件的案发现场。
他的行为是变态的,那他的动机是什么?这件事情的导火索是什么?为什么他要这么做
难道是因为“我”?
常霖张开眼,他暂时不清楚自己躺在哪里,只记得昏迷前自己的脑袋一沉,随后整个人都陷入了对嫌疑人的读写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