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挂了电话,扶他起来。当他站起来的一瞬,我才感觉到他的高大,我有一米七三,自小性格比较野,一直当着假小子,可他竟然让我找到了“小鸟依人”的感觉。
我扶着他走到院子的角落,坐在了爷爷平时常坐的藤椅上,“等我一下。”
我走进厨房,给他倒了一杯温水,想了想,舀了两勺蜂蜜。
我把蜂蜜水端给他,他先轻轻抿了一口,大概尝出有异味,警觉地一顿。
我说:“你昏倒在我家门口,如果不是生病,大概就是低血糖,我给你加了一些蜂蜜。”在我解释的同时,他已经一口气喝完了水,显然在我解释前,他已经辨别出我放的是什么了。
“你还要吗?”
他没有说话,只是微微颔了下首。
我又跑进了厨房,给他倒水。
来来回回,他一连喝了六大杯水,到第七杯时,才慢了下来。
他低垂着眼,握着细长的玻璃杯,除了一开始的那句“不要医生”,一直没有说过话,连声“谢谢”都没有,也不知道究竟在想什么。
藤叶间隙筛落的一缕阳光恰好照到玻璃杯上,映得他的手指白皙洁净、纤长有力,犹如最优雅的钢琴家的手,和他伤痕累累、污迹斑斑的脚,形成了诡异强烈的对比。
理智上,我知道不应该让一个陌生人待在家里,但因为一点莫名的触动和心软,我又实在狠不下心就这么赶他走。
我走进厨房,掀开锅盖看了看,发现瑶柱粥已经熬得差不多了。
我盛了一碗粥,配了一碟凉拌海带芽和两半咸鸭蛋,放在托盘里端给他。
我婉转地说:“你吃点东西,等力气恢复了再走吧!”
他没有说话,盯着面前的碗筷看了一会,才拿起筷子,大概因为才从昏迷中醒来,手不稳,筷子握了几次才握好。
“我还要做家务活,你慢慢吃,有事叫我。”我怕站在一旁让他局促不安,找了个理由离开了。
我走进客厅,把鞋柜翻了一遍,找出一双男士旧拖鞋。不像别的鞋子,必须要码数合适才能穿,拖鞋是不管脚大一点、小一点都能凑合着穿。
我拎着拖鞋走到院子里的水龙头下,把看着挺干净的鞋子又冲刷了一遍,立放在太阳下曝晒。
估摸着他还要一会才能吃完,我拿起抹布,一边擦拭院子里边边角角的灰尘,一边时不时地查看他一眼。
以前爷爷还在时,藤桌、藤椅一般放在主屋的檐下或者庭院正中,乘凉喝茶、赏景休憩,都无比惬意。爷爷卧床不起后,没有人再有这个闲情逸致,藤桌和藤椅被挪放到了靠着院墙的角落里,那里种着两株龙吐珠和几棵九里香,都长了十几年了,九里香有一人多高,攀附而上的龙吐珠藤粗叶茂,恰好把他的身影遮挡住。
我看不清楚他,但隔着扶疏花影,能确定他一直规规矩矩地坐在那里,没有不安分的动作。
我放心了一点,虽然海岛民风淳朴,别说□□凶杀,就连鸡鸣狗盗也很少发生。爷爷一直骄傲地说自己的老家是桃花源,宁可孤身一人住在老宅,也不肯搬去城市和爸爸住,但我在大城市生活久了,怜悯偶尔还会有一点点,戒备却永远只多不少。
正在胡思乱想,继母的说话声隐约传来,我立即放下了抹布。
沈杨晖兴冲冲地跑出屋子,大呼小叫地说:“沈螺,你怎么起这么早?”
沈杨晖是我同父异母的弟弟,典型的独生子性格,没什么坏心眼,但十四岁的少年,正是中二病最厉害时,绝不招人喜欢。
我还没回答他,爸爸的叫声从二楼的卫生间飘了出来,“沈杨晖,说了多少遍了?叫姐姐!”
沈杨晖做了个鬼脸,满不在乎地嘀咕:“沈螺都不叫我妈‘妈妈’,我干嘛非要叫她姐姐?是吧,沈螺?”
继母走了出来,朝我微笑打招呼,“小螺,早上好!”
我也扯出微笑,“杨姨,早上好!”继母姓杨,她嫁给我爸爸时,我已经十岁,离婚家庭的孩子都早熟,该懂不该懂的我基本都懂了。从一开始,我就知道她没打算当我后妈,我宁可被爸爸斥骂,也坚决不叫她妈妈,只叫她杨姨,她欣然接受。
杨姨在沈杨晖背上拍了一下,催促说:“去刷牙洗脸。”又提高了声音叫:“海生,盯着你儿子刷牙,要不然他又糊弄人。”
我不禁失笑地摇摇头。这么多年过去了,我都已经二十五岁,不再是那个十岁的小丫头,继母却还是老样子,总喜欢时不时地提醒我,在她和爸爸之间,我不是家人,而是个外人,却忘记了,这里不是上海那个她和爸爸只有两间卧室的家,这里是爷爷的家,是我长大的地方,她才是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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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下人没有那么讲究,宽敞的厨房也就是饭厅。等爸爸他们洗漱完,我已经摆好早饭。
杨姨客气地说:“真是麻烦小螺了。”
我淡淡地说:“不用客气,我已经吃过了,你们随便。”
爸爸讪讪地想说点什么,沈杨晖已经端起碗,大口吃起来,他也只好说:“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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