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气势,明显是男尊国的男子,你认为我能抛弃的了他?”
闻言,容倾城点了点头,“的确,男尊国的男子,怎么会嫁给你。”
君离嘴角抽了抽,这话说的,好像她没人要似得。
“对了,你刚刚在我屋里藏了什么东西?”想到她最开始从窗户外飘进来时,似乎往他衣柜里放了什么东西。
君离耸了耸肩,“没什么,就是一只猫而已。”
……猫
容倾城满脸疑惑,“你怎么养起猫来了?”
君离摆了摆手,“不是养的,是我抓来的。”
容倾城脸上疑惑更甚,见君离站起身,走到衣柜旁,打开衣柜,从里面提出来一只黑色的晕过去的猫。
“这猫还挺漂亮的,送我的?”容倾城笑道。
“是啊!等我把它杀了,剥了皮送你。皮毛可以做围脖,肉可以用来煮着吃。”君离漫不经心道。
容倾城却脸色一变,看向君离的目光也变了变,如同看到洪水猛兽一般,“没想到你,居然这么残忍。”
君离噗嗤一笑,“别装了,我不过是要杀个畜生而已,而你呢,杀的人两只手恐怕都数不过来。”
容倾城嘿嘿一笑,“被你发现了。”
容倾城本名陈子情,是一名富商家的儿子,可惜父亲过世的早,母亲又另娶一男子。那男子进门不久后就传来有喜的消息,为了让自己的孩子以后可以继承所有家产,那男子便对外谎称容倾城突然得了疾,已送到庄子调养身体,等以后身体好了再接回来。
富商也不在意,时间过的久了,也就渐渐忘了还有这么一个儿子。
那后爹并没有将容倾城送到庄子调养身体,而是吩咐马夫,将容倾城送的越远越好,最好永远都别回来。
正文 第110章 乖,你该吃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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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马夫是个懒得,并没有将容倾城扔的多远,只是丢到比邻的城镇就走了。在她看来,容倾城不过是一个小孩子,即使丢在比邻的城镇,但一没钱,二没吃的,三没住的,恐怕也活不长了,于是就放心的扬起马鞭,绝尘而去。
的确如那马夫所想,容倾城一个六岁的孩子在这个城镇没有活下去的资本,最后只能与乞丐为伍。
身为乞丐中最小的一个,是好心人们每天照顾的对象,这份照顾让那些乞丐们心生嫉妒,就抢了他的钱,将他赶出了破庙,丝毫没有怜惜他只是一个六岁的孩子。
那夜,天上下着倾盆大雨。六岁的孩子无助地躲在一户人家的茅屋下,静静地看着远处一身黑色蓑衣的女子向他缓缓走来,伸出苍白的没有丝毫血色的手,将他轻轻拉起。
“跟我走?”那女子问道。
六岁的孩子没有丝毫犹豫的点头,为了活下来,他只能答应。
从此以后,六岁的孩子就过上了无尽的黑暗生涯。
那个地方叫嗜血门,专门培养杀手的,在里面没有什么女尊男卑,男尊女卑,只有强者为尊。你强,便可以欺凌弱者。你弱,便只能被强者欺凌。
为了努力的活下去,他只能在无数的孩子里面厮杀。第一次杀人时的恐惧,害怕,无助,痛苦,让他备受煎熬。
直的后来,杀人已麻木,没有任何感觉。
十岁,他在所有人中脱颖而出。被门主,也就是当初那个黑衣女子选中,倾心培养。
十五岁,他接了第一笔生意。
十七岁,他成了名震江湖的第一杀手。
十八岁,一笔订单,让他去杀了北戎国丞相孟丞相,他没去。
这笔订单异常重要,他没去,因此遭到了嗜血门的追杀。
围困中,一中年女子悠哉悠哉地骑马而来。手一挥,无数药粉从手中撒出,那些围困他的杀手们瞬间倒下,七窍流血而死。
他问:为什么救他?
她答:因为你没杀孟丞相。
他恍然,认为她是朝廷之人。
后来,他才知道,她就是那个大名鼎鼎的医仙谷谷主,医仙圣手。
她带着他来到京城,见了那个主子。虽不知那主子是什么身份,但身上流露出来的尊贵气息让他知道,她不是普通人!
后来,他选择了去新建成的琼华阁,改名为容倾城。而那主子,倒也经常来。一回生二回熟的,他们倒是成了知己。
“你真要杀了它?”他问道。
君离点头,“不然你以为呢?”
“我在好奇,它到底哪里得罪你了?”他再次问道。
撇了眼躺在桌上挺尸的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