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天涯看着星夜刚刚打地鼠时兴奋得额头上微微冒汗,取了张纸巾温柔地给她擦干后抚着她因为刚刚剧烈的运动而微微泛红的脸庞道:“我在想啊,早应该多带你出来玩儿了,今天开心吗。”
星夜幸福地偎进叶天涯怀里轻轻地点头道:“开心,只要有哥哥在身边,小夜都开心。”
看着星夜和叶天涯旁若无人地偎着,旁边的夏怡心里感觉怪怪的,如果是别人这样在她面前搂搂抱抱,夏怡绝对会毫不客气地打趣两句,可不知道为什么,当这两个偎在一起的是叶天涯和星夜时,夏怡反倒感到说不出的高兴,为他们的幸福而高兴,连打趣他们的念头也升不起来,反倒是在心里暗暗地祝福他们。
星夜在叶天涯怀里偎了小会儿才想起夏怡还在旁边,她抬起头来冲夏怡道:“怡姐,你也坐下来啊,爬了这么高的山,你的腿一定酸了吧。”
夏怡想说‘有你们这么偎着,我坐下来不是电灯泡吗?’可话到嘴边,夏怡还是没能吐得出来,她甚至不忍心去拂星夜的意愿,轻轻地坐到了星夜旁边。
“怡姐,你知道这里为什么叫啼血台吗?”星夜待夏怡坐下后,突然侧头开口问夏怡道。
夏怡微微一怔,摇头道:“我不知道,这啼血台的名字还有什么来历的吗?”
星夜嗯了一声,扭回头去,在叶天涯怀里静静地看着遥远的天际,幽幽地道:“这里叫啼血台,是因为一个女人。”
“一个女人?”夏怡惊讶地侧头看向星夜。
星夜幽幽地继续道:“大约是在宋朝的时候吧,北方胡骑的铁蹄踏过北关,侵略宋朝领土,宋朝名将岳飞率领岳家军所向披靡,让金人闻风丧胆,但是自古一将成名万骨枯这是铁的定律,当时林城有一个才女,他的爱人是岳家军一名参将,获假回乡与心爱的人儿结婚,却在新婚的晚上接到紧急军情,连红盖头都没来得及为心爱的人揭下,就毅然带兵随岳家军出征,那个才女没有因为丈夫的离去而怨恨她的丈夫,反而认为她的丈夫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于是她每天都爬上这座山到这个地方来眺望远方,因为这里看到很远很远,她要在这里第一时间看着他的丈夫归来。”
星夜的声音变得有些伤感:“可她等过了春天,等过夏天,等过秋天,又等过冬天,山下的枫叶红了一年又一年,最后等来的,是她丈夫战死沙场的消息,那个才女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就在这个地方,在这能看得最远最远的地方。她的哭声在那一天几乎让方圆几百里的人都听得真真切切,传说那才女的哭声持续了整整一个晚上,整个晚上,方圆几百里的人都陪着她流泪,第二天早上的时候,人们发现时值盛夏的整个红枫山的枫树叶一夜之间变得鲜红,比秋天的枫叶还要红,那个才女已经死了,她是哭到啼血而死的,人们都说,那些枫叶,都是她的血染红的,为了纪念那个才女,于是人们将这座山叫做红枫山,而将这里命名为啼血台……”
夏怡突然感觉到眼睛涩涩的,胸口堵得有些难受,侧头看去,叶天涯和星夜紧紧的抱在一起,夏怡心想,也许只有这种矢志不渝的传说,才能熏陶出他们俩这种矢志不渝的爱情吧。
气氛有些抑郁,夏怡忙站了起来对叶天涯和星夜道:“叶先生,肚子有些饿了,刚才上来的时候我看到下边有一家野炊材料出租店,我们去租一套来野炊吧。”
一提到肚子饿,星夜那小肚子还真配合地咕噜响了起来,星夜立刻小脸微红,将头埋进了叶天涯怀里有些不好意思地道:“哥哥,小夜也有些饿了……”
叶天涯怜爱地抚着星夜柔顺的秀发,搂着她站了起来对夏怡道:“好吧,我们就听夏律师的,野炊去。”
红枫公园的特色之一就是野炊,半山上还专门有一家为游客准备了野炊器具以及野炊食物的商店,一百块就能租上一套还外加自选一定量丰盛的食物,然后找一处僻静的地方,拾些柴火就能够开始野炊,当然了,没多少游客会真去拾柴火,大多是在商店里买木柴,倒是夏怡,一口气咬定既然是野炊,除了器具和食物外,其它的什么都要靠自己动手才算正宗的野炊,当然了,苦力还是叶天涯来当,好在拾柴火这种事情还难不了叶天涯这个高手。
不过让叶天涯佩服的是,夏怡在烧烤上还真是有一手,烤出来的羊肉串让叶天涯胃口大开,夏怡难得看到叶天涯满足的表情,趁机笑着道:“怎么样?我的小老板,我的手艺还不错吧,看你吃得这么香的样子,是不是这个月资金翻个倍儿?”
叶天涯平淡地笑笑,没有回答她,而是自己拿起了几串放在火上翻烤了起来,动作虽然不是很熟练,却也操作得过来,只是夏怡没注意到,叶天涯烤的那几串羊肉串周围的火苗泛起的是紫色火焰。
很快叶天涯烤好之后,递了一串给夏怡道:“尝尝,见识一下什么叫做烧烤!”
夏怡将信将疑地接过,因为叶天涯烤肉的时间太短,她担心没熟,还有些不敢吃,可看到星夜接过叶天涯递过去的烧烤后咬了一口就眼睛放光,她忍不住诱惑也咬了一口,这一口下去就一发不可收拾起来,她只咬了一口后就迫不及待[更多精彩,更多好书,尽在[5 1 7 z . ]地一把将叶天涯手里剩下的两串给抢了过去,两眼放光地看着叶天涯道:“小老板,你……你上过厨师学校吧,这两串归我,你再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