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暴民就是这样被两根长矛刺中失去了优势,然后在荒民的节节推进中被后面的攻势给击垮防御节奏,最后被一个七级的荒民一记穿心长矛钉死在城墙上。一个十二级的暴民就这样被杀死,全部时间只有二十秒,击杀者甚至只有七级。这就是集群配合的力量,当然也是建立在了装备优势的情况下,如果那个暴民有一副半身甲或者坚固的盾牌结果一定会反转过来,可惜的是他并没有,有的只是一根蛮兽大腿骨可以用来当做锤子或者棍子使用。他的失败并不是因为能力,而是因为装备。
已经死亡一人了!托慕斯对这个情况感到十分意外,这还是荒民吗?看着他们一个个标配着精铁武器,不少人还穿着制式的半身铠甲,中阶战职者以上穿的甚至是成套的特制装备,在远方至少还有二十个手持强弩的射手扣弦观战,只因为现在陷入了混战他们不敢胡乱射击恐怕误伤友方,可以肯定是当暴民和荒民分开之后迎接托慕斯他们的是无情的飞箭。托慕斯在心中呐喊着:这还是极其缺少装备的荒民吗?这样的装备待遇完全就是正规的城市守备军了吧。
“撤退!”托慕斯咬着牙,不甘心地吼出了这两个字。第二批臂盾长矛手已经有组织起来的迹象,要是再拖上一段时间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组织起来开始推进那个时候就算是托慕斯也会陷入危险境地,抢矛盾阵的特点就是这样,结阵的人数越多后期的威力越大。这是人类历史数千年的战场经验得到的至理。当数量庞大的长枪长矛手分成十几个队列,架着盾牌开始推进的时候那杀伤力丝毫不弱于全速奔驰的重骑兵团。甚至更甚一筹,重骑的冲锋固然可怕但也就那短时间的辉煌,当失去速度的重骑这些笨拙的铁罐头也不比一个步兵强多少。而长矛盾阵不一样,缓慢推进的他们有充足的体力可以维持很长时间的战斗。一直到重骑失去速度,一直到重步兵体力衰竭,这些装备廉价、训练简单的士兵们依旧可以不急不缓收割敌人的性命。训练到了一定程度的时候他们甚至连盾牌都不需要,几排长枪长矛联合起来的枪矛群就可以拒敌于外。
长枪兵或者长矛兵一直是战争历史上性价比最高的兵种,没有之一!
“想走?你问过我了吗?”一直没有多大动作的奥菲斯托斯现在动了,握着战锤的右手猛然发力,以肩膀为支点战锤锤头划过弧线直接跳跃起来受到奥菲斯托斯的控制,带着雷霆万钧一般的气势狠狠向托慕斯砸去。
糟糕了!托慕斯心中一颤,现在这个距离是自己之前脱离开出的,大约有四五码远,现在是奥菲斯托斯主动攻击了,这个距离虽然不在直接范围内,但是奥菲斯托斯也只需要先前一步战锤的锤头就可以直接攻击到目标。而奥菲斯托斯的战锤托慕斯也不敢硬接,而且现在托慕斯的情况也不妙,直接被掐断了逃跑的动机。
因为如果现在后退,奥菲斯托斯本身就比托慕斯高一级,而且是先手还占据了战锤打击时惯性的速度加成,而托慕斯在没有背后视野的情况下速度本身就打不到正常时候,这样一增一减之下托慕斯在后退中必然要陷入需要硬接奥菲斯托斯一锤的情况。如果是转身就逃更不可能,且不说转身之后将背后的空门败露在敌人眼中本身就是一个大忌,而且转身势必要花费一点时间才能加速逃走,虽然这点时间很少但是在现在这中情况下那就是致命的,奥菲斯托斯会毫不留情一锤将他从背后砸入城墙。这种情况下唯有向前!
托慕斯的战斗经验极其丰富,在一瞬间就判断出了最有利的方法,在奥菲斯托斯的攻势中他没有退却,居然是径直向前再次迎战上了一个自己根本打不过的对手。因为现在他除了迎战别无他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