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刚才他已经走到了门口,所以对于事情的经过他全都看在眼中。他看到封恪是如何暴起,如何硬抗王朗的刀刺,最终又是如何将王朗血拼至死!
看着那个捂着胸口的青涩少年,不自觉的,他内心升起了一种浓浓的忌惮,确切地说是,恐惧!
这时其他人也纷纷冲了进来,瞥了眼屋内的情景,同样目瞪口呆。
他们难以想象,在他们心中高大强悍的队长,竟然……死了!以至于一时之间他们都没有想到要为王朗报仇。
对此,封恪乐见其成,甚至还巴不得他们多发呆一会,因为他如今正在接受着来自石珠的治疗!
挂在封恪胸口的石珠此时轻微震动着,这是以前绝对没有的。可也正是这样,从中流出的暖流比封恪接受杖刑时强盛了十倍不止,经由封恪体内血液的循环汇聚到胸前的伤口处,修复着封恪破损的血脉与筋肉!
“幸好!没有发生意外!”感受到身体的复苏,封恪松了一口气。
可以说,他刚才是在赌博,拿自己的命博王朗的命。只要是赌博,就需要底牌,而石珠就是封恪手里仅有的也是最重要的底牌!
虽说对石珠的神奇功效有着信心,可同样的,他对石珠也没有信心,实在是石珠太过神秘,而且一切的行为都是自发的,难以掌控,谁知道它会不会突然撂挑子罢工。
可当时事态紧急,不是你死就是我亡,逼不得已之下封恪只能兵行险招。
结果,封恪赌赢了。在王朗大刀刺入他体内的同一瞬间,石珠前所未有的起了强烈的反应,迅速送出暖流护住了他的周身要害,避免了他发生意外身死的可能。
如果没有石珠在,哪怕封恪最后能拼死王朗,恐怕也得半残,说不得还会一命呜呼!
双方就这样各怀心思的对峙着,直到近半柱香后,王朗的那些手下才幡然醒悟,瞪着封恪露出了愤怒的神色。
“妈的,就是这个小杂种杀了队长,大家一起上砍死他!”
“对,操家伙,为王老大报仇!”
“杀了他!”
……
一群人纷纷叫嚣道。
听到这些话,封恪笑了,笑得很是冰寒,“死了一个人你们就这样,那我坑潭村被你们屠戮的近百村民又该作何报复!也罢,今日我就杀尽你们这帮泯灭人性的畜生,为我死去的邻友亲朋们报仇!”
说完,他直起了受伤的身体,手中的短匕再度紧握,浑身上下爆发出一股子煞气!
瞧着这幅模样的封恪,不知道为什么,一众府卫心中忍不住一寒!
“妈的,怕他个鸟!杀,为老大报仇!”最终,其中的一人大喝一声,当先对着封恪冲去!
其他人也怒吼着跟上,唯有一个人例外,就是那个目睹了全部经过的人!
大战爆发!
不得不说,石珠的疗伤能力确实神妙,经过短暂的治疗,封恪的伤势虽然没有痊愈,但是血已经止住了,并且恢复了一些体力,有了一战之力。
相比起王朗来说,这些人明显要好对付得多。和封恪一样,他们也没有学过战技,同样只知道凭借蛮力硬碰。而比力量的话,他们就和封恪差的太多了,哪怕封恪受伤无法全力施为,可依旧没有人能硬接他一击而不退败的。
但是,俗话说的好,乱拳打死老师傅。即使封恪实力远超众人,可是架不住对方人多,一起围攻之下,偶尔还是有几个能突破封恪的防御伤到他,幸好都只是轻伤。而且这些人彼此配合默契,每当封恪要下杀手时就会有人从别处攻来,逼的封恪不得不转攻为防。故此,短时间内双方颇有些僵持不下。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封恪夺了一个人的兵刃之后才有所转变。
众所周知,匕首乃是短兵,只有近身的时候才能发挥最大效用,而在群战中,这种特性就会有颇多掣肘。久攻不下的封恪也发现了这个问题,所以在一次与一名府卫的碰撞中,他果断地强势夺了对方的武器。以他的巨力,那人自然无法反抗,只能眼睁睁看着兵刃离手。
那是一杆长枪,鸡蛋粗细,长足有一丈。封恪虽然体型修长,可毕竟只有十岁,和长枪比起来远不够看。一个小孩子拿着一杆近乎身子两倍长的长枪,看起来有点滑稽。
封恪可不会管那么多,他也没学过枪法,不知道如何运用,就当其做长棍使,抡起长枪就是一通猛砸。
长枪在封恪的手中被舞得呼呼作响,由于本身的长度就很长,在加上封恪的移动,辐射范围足足三丈有余,将一众府卫囊括其中,误打误撞地破了他们的配合,使得他们阵脚大乱。
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多了,没有同伴的帮忙,这些人在封恪的眼中有如土鸡瓦狗,长枪挥舞之间,触之者非死即伤,不到一炷香的功夫,参战的十六个人尽皆伏诛,直接导致屋内血腥味浓烈刺鼻、令人作呕。
杀死所有人后,封恪杵枪而立,胸腹剧烈起伏着,显然也是消耗颇大,若不是长枪撑着,说不定已经倒下了。
调息了一会,封恪这才将视线投向了这房间里除了自己以外唯一站立的人——那个最先到来的府卫。
接收到封恪的目光,那个府卫腿肚子一抖,直接跪倒在地上,大声求饶道:“小的罪该万死,封小爷饶命!”说话中两腿间一热,一道明黄色液体从裤裆里缓缓流下,染湿了一整块地砖。
封恪撇嘴,“还真是一个软蛋!”
不过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