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迷糊,时昏时醒,睡得实在太不安稳。真正醒来已是天亮,映入眼帘的是房顶漆了彩釉的雕花木梁,青瓦间的明窗透着薄光,身后香案氤氲燃着檀香,晨风从虚掩的房门飘入,挑逗着半卷的纱帘。
脑子空白了几秒,才反应过来,自己已经嫁为人妻了!老公是个傻瓜,新娘子现正睡在暖烘烘香喷喷的……木榻?
鹿晓白猛然坐起,怎么不是大床?难道半夜梦游?再看那张红绡帐内的软香罗,裹着一团人形。他,是那个傻王?昨晚,洞那个啥房了?
眼前顿时阵阵发黑。事情怎么可以变成这样!按照她的思路,傻瓜是最好糊弄的,而她又是最会忽悠人的,保住完璧之身,那是小菜一碟的。然后,想办法找到回家的路,那也不是完全没可能的。
这也是她刚穿越过来爽快答应出嫁的原因之一。而大家还以为她是失忆忘掉心仪之人所以才乖乖从命。
鹿府下都松口大气,都说草包小姐这次投水投得好,一投开窍,以后大家有什么想不开的事也不妨去投投水,投完兴许想开了……
只是,她万没想到,王府的人竟会趁她晕倒之机把傻瓜弄床!不过,她现在却在榻又是怎么回事?
彩鸢端了热水进来,鹿晓白赶紧向她求证。原来傻王说什么也不肯跟小姐同床,也不知要折腾多久,考虑到小姐身体不适,大王爷元子讷命人支了张榻子,临时供小姐歇息。
神经顿时松弛下来,彩鸢过来帮她穿衣,摸了摸她额头道“太医的药真管用,小姐头不烧了。昨晚您一下子倒地,可把奴婢吓坏了……”
“嘿嘿,我那是饥寒交迫。脸伤口被冻裂发炎,发个小烧是正常的。”
“幸好大王爷领着小王爷回来,不然奴婢一个人可抱不动……”
“我有那么重吗?”鹿晓白不服气。
彩鸢无奈地看她“小姐,奴婢觉得您该在意的,不是重不重的问题。”
“除了体重,还有什么可在意的?”鹿晓白撇了撇嘴。
彩鸢吃惊地看她“小姐,昨晚可是大王爷把您抱进房的,您真不在意?”
她愣了两秒,掩面嚎道“啊!没脸见人了!不想活了!我要去跳水,别拦我!”身子马被彩鸢一把抱住“小姐千万要想开!都怪奴婢不好,奴婢多嘴!”说着又要掌掴自己。
鹿晓白“扑哧”笑着拦住她“逗你玩儿的!笨!”又“嘘”了一下,指了指大床住了口,小声问,“他还没醒?”
彩鸢摇头。鹿晓白好心顿起。昨天婚堂他那一番表演太过风驰电掣,根本来不及看清他长什么样。
其哥其弟都是五官清俊气质不俗,从遗传角度来说,他应该也不赖吧,心不禁有些安慰。转念又想,傻子,书面语叫弱智儿,医学术语叫“唐氏综合症”,他们在外貌有一个易于辩认的共同特征白、呆、憨。
打了个寒颤,心情复又黯然。好在聘礼和嫁妆极其丰厚,珠宝绸缎,古玩银件,再加太后赐的玉器锦帛,装了好几车,够她吃三辈子的了。
在古代,男人是树,女子是藤,她活得好不好,全看大树靠不靠得住。而她的大树虽说很不可靠,但她好歹混成富婆,也不枉穿越一场。这样想着,心情又大好。
心情一好,心思歪。跟傻瓜同室而居,是她辈子想都不曾想过的事。这辈子倒霉碰了,可得好好研究一下。
古人做事讲究个天时地利人和,眼下光线充足,房间自用,无人打扰。三者全占,此时不看,更待何时?
本着不辜负老天恩眷的心理,鹿晓白蹑手蹑脚走到床边,轻轻趴在床沿,全不顾彩鸢吃惊得要掉地的下巴,脑补着天下傻瓜的共同特征,喃喃自语
脸都是圆溜溜的?嗯,好像脸还真有点圆。皮肤白浮浮的?果然如此!看起来还挺紧致。
还嫩乎乎的?绝对正确!一掐会出水的那种,真想掐一下……身随心动,魔爪便不受控制地轻轻在他腮边戳了一下,不过瘾,再戳一下,果然弹性十足。
眉毛稀黄?不对啊,这是整齐有序如刀削般的浓黑剑眉,画的吧?古代男子有化妆的习惯,傻子应该也不会例外。拿了丝帕轻轻擦了擦他眉毛一看,丝帕洁净依旧。
眼角斜吊?可惜他闭着眼睛,看不出,好像是有点斜。双眼间距很宽?鹿晓白用手指在他的眉间划着,又对了自己的,好像差不多。
口继续念念有词,接着研究扁平鼻?不得不承认,这个鼻子只能用“劲挺昂然”来形容。塌嘴巴?呃,好吧,经过鉴定,这是一张小嘴,红润亮泽,脑海闪过一个词樱桃小嘴。而且是肉厚汁多的樱桃!咬去不知是什么味道?
小牙?可是他双唇紧闭,看不出来!她正犹豫着要不要撬开他嘴巴检查里面的牙齿,咦?我没有眼花吧,好像睫毛动了动?
赶紧揉了揉眼睛,凑近点看,哇,好长的睫毛!怎么可能?该不会是戴假睫毛吧?小心翼翼地捏住他左眼睫毛往抽了抽,稳稳的。不甘心,又抽抽右眼的睫毛,好吧,是真的。
怎么可以这样!男人的睫毛怎么可以女孩子的还翘还长?太没天理了!鹿晓白心里万分的不服气。
“小姐,快点,再不去向太妃娘娘请安晚了。”
哦卖糕的!忘了古人这茬了!忙坐在妆台前让彩鸢梳头。有个十四五岁的丫鬟走进来,小圆脸忽闪着一双圆眼睛,行礼后,说她叫秀儿,是太妃派来专门伺候小王爷和小王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