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头,捧了沐盆、巾帕、靶镜等物,安静的垂眸等候。
苏锦萝由人扶起来,细细洗漱打扮一番,换了一件贴身宫装,又梳了个小高髻,整个人立时感觉便不一样了。
俗话说,人靠衣装,马靠鞍,这句话真是一点都不错。
苏锦萝看着花棱镜中的自己,都有点不敢认了。
宫里的东西自是极好的,尤其是宫女们的手艺,妆面不淡不重,恰到好处,将苏锦萝衬扮的愈发精致。
“姑娘,穿鞋。”宫女跪在地上,替苏锦萝穿上宫鞋。
这宫鞋为细嫩的藕粉缎面色,上绣牡丹纹,正正巧巧的包住苏锦萝的一双小脚,露出上部穿着罗袜的脚背,但脚趾和脚后跟却被紧紧包裹着,贴合紧密,十分合脚。
“姑娘试试。”
苏锦萝起身,提着裙裾走了两步,惊奇道:“这宫鞋恰好合脚。”
宫女笑道:“这是昨晚上姑娘歇下后,王爷吩咐宫里头的绣娘连夜做的。”说到这里,宫女面露暧昧的看了一眼苏锦萝,但笑不语。
苏锦萝明白其中含义,红着脸把宫鞋缩回了裙裾里。
姑娘家的脚,是不能随便给别人看的,尤其是男子。
在玲珑阁时,她的脚受了伤,陆迢晔又自诩大夫与病人之间,并无男女之防这种话,苏锦萝也就半推半就的让他给自己上了药,揉了脚。
却不想这厮将她的绣鞋尺码都给记住了。
见苏锦萝脸红成这样,那宫女也是个促狭的。
“姑娘可知,昨晚上王爷是如何告诉奴婢尺寸的?”
苏锦萝面色更红,她支支吾吾的不应声,只见那宫女伸出一只手,在自己的手掌上画了个长圈。
“王爷说,姑娘的脚,恰好这般大小。多一点不多,少一点不少。”
这般动作,便十分暧昧了。就像是在告诉别人,那脚,他是亲自丈量过的。
苏锦萝被这宫女逗弄的满面通红,说不过,便寻了个借口出来。
一出侧殿,她就看到廊下端着洗漱用具往前头去的宫娥们,个个模样精致,百里挑一的好看。
可不是百里挑一嘛,能进宫的,都是模样齐整、身段娇美的。
方才照料苏锦萝的宫女跟出来,笑眯眯道:“这些宫娥是去伺候静南王爷的。”
“哦。”苏锦萝应了应,眼见走在最前头的,居然是昨日里,太后身边的红绫。
宫里头的人都是人精,那宫女见苏锦萝盯着红绫不放,便又道:“那个是红绫姑姑,伺候太后许多年了。原先是秀女,后头跟了太后。父亲是兵部尚书,前儿个,又进了内阁。”
身份倒是不差。
苏锦萝这样想着,想起昨日里红绫对陆迢晔的殷勤。
女子在这一方面,是格外敏感细腻的。苏锦萝暗自猜想,这红绫对陆迢晔,怕是不简单。
“姑娘怕是不知,太后多次开口,要将红绫姑姑给了王爷,这都说了好几次了,王爷偏是不依。前几日却巴巴的进宫求了太后赐婚,可见,王爷对姑娘的这份心,是旁人都比不上的。”
宫女开口,听着是在闲说话,实则是在告诉苏锦萝,这红绫,不足为惧。
像陆迢晔这等风貌品性,身份地位的人,宫里宫外不知道有多少人盯着。在众人眼里,苏锦萝是上辈子积累了福分,这辈子才能嫁给他。
只有苏锦萝知道,她上辈子的福分真的很差,这辈子更差。
因为她马上就要嫁给上辈子的杀人凶手了。
苏锦萝在心中认真思考。新婚之夜,她要不要兜个兜布?
“姑娘。”突然,站在苏锦萝身后的宫女陡然出声,语气微敛。“今日里,城阳郡主恰好要进宫来拜见太后。”
城阳郡主?苏锦萝头一次听说这个人,但从宫女的话中,她听出了不同的含义。
“城阳郡主,是何人?”
“城阳郡主自幼体弱,代发修行于皇庙之中,只偶时才会入宫来瞧瞧太后。但听说,郡主与王爷关系极好,王爷每月里,必要抽空去皇庙与城阳郡主相聚。奴婢更是听说,王爷一身医术,都是为了城阳郡主去学的。”
苏锦萝心里莫名“咯噔”一下。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觉,她只知道,听着宫女的话,莫名心里慌的厉害。
“既是郡主,身份应当不低……”苏锦萝抿唇,声音细小若春日飘散柳絮。
“身份自是不低。不过说来,这城阳郡主也是个可怜人。城阳王爷与先帝乃八拜之交的异性兄弟,却不想年轻早逝,留下城阳王妃与城阳郡主这一对孤儿寡母。过了几年,城阳王妃染了恶疾,也去了。太后怜惜,便将城阳郡主接到了宫里养着。”
“所以若算起来,城阳郡主与静南王爷也算的上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了。”
既然是青梅竹马,那自然情意不一般,为了人去特意学医,也说的过去了。
苏锦萝绞着一双手,暗暗扯了扯身上的宫装。
今日的天,怎么这么闷?
“先前奴婢们都在传,这城阳郡主与静南王爷郎才女貌、门当户对……”意识到说错了话,宫女立时转口。“不过您瞧瞧,即使是城阳郡主,依旧比不得您呢。”
在众人眼中,苏锦萝才是那个半路杀出的最大赢家。
苏锦萝没觉出高兴,她已经被那个城阳郡主夺去了全部心神。
“既然如此,那怎么,没在一处?”苏锦萝憋了半日,终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