嘴里,她倒成了个陪衬的,吴美华气了个倒仰,没见过抢功劳抢得这样没脸没皮的。
周书记才不会给她这个分辩解释的机会,吴美华很清楚,领导正在兴头上,她要是和江大妈争功,绝对不会占到任何便宜,怪只怪她低估了江大妈脸皮的厚度,这功劳就硬生生地被抢走了。
还有那个夏遥,看到锦旗上那几个刺目的字,她更觉得心塞,她自认对夏遥算是不错了,可这丫头不知好歹,竟然在锦旗上指名道姓,明摆着要落她的面子。
亏她还一直和颜悦色地讨好她,好心好意地为夏方莲请医生,真是养不熟的白眼狼!
想到这里她微微一僵,虽然不知道林医生给的是什么药,但她很清楚那绝对不是治病救人的药,夏方莲要是有个三长两短,她也脱不开关系,她不由自主地开始心虚起来,不过这心虚只是一瞬间。
她眯了眯眼,阴恻恻地看了看江大妈,如果不是夏遥这个臭丫头不像传说中的那么傻不愣登,就一定是这个姓江的老货在背后怂恿她和自己作对的。
夏遥赶到学校的时候,已经开始上课,第一节是语文课,语文老师推了推滑下来的眼镜,瞟了夏遥一眼,“迟到就站到教室外边去。”
她倒是没有异议,几乎天天站在教室外,她已经站得很习惯了。
“切……”
“嘘……”
夏遥站了一会儿,教室里就发生了一阵骚动。
“你们想干什么?不想上课统统给我站到教室外面去。”语文老师终于忍不住了,随手点了几个人,“你、你、你,给我出去。”
悉悉索索一阵声响后,几个男生走了出来,和夏遥站成一排。
他们脸上那副趾高气昂的表情,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仿佛自己才是得胜的将军,脸皮比夏遥还要厚上几分,尤其是那个易小奇,这个刺头儿是班上男孩子们的头儿。
“夏遥,待会儿去打球不?”易小奇率先招呼道。
她惊讶地挑挑眉,虽然一起打过篮球,但在她看来两人可不算朋友,“篮球?”
“篮球是不可能的了,操场都被高年级的给占了。”另一个男生马丹一脸郁闷地说,他们这个年龄段的男孩子都喜欢打篮球,可是学校只有四个篮筐,平时都被五、六年级的大男孩给垄断了,他们也只能在体育课的时候过过瘾。
“我们可以打乒乓球啊。”瘦得和豆芽菜一样的男孩子刘克一把掀开衣服,露出一面插在裤子里的乒乓球拍。
夏遥也有些蠢蠢欲动,语文老师的教学水平实在太差了,就他这么照本宣科地念一遍课文,还不如她自己看书来得效率高,何况她天性好动,与其站在这里发呆,还不如去好好运动一番提高自己的体质。
“放心吧,我们每次罚站都会出去打球,老师根本发现不了。”马丹见她有些意动,连忙加把劲游说。
“发现了我们也不怕,这老头就只会罚站。”易小奇一脸不屑地说。
“我没有球拍。”她微微皱眉。
“我借给你。”易小奇把外套一扯,肚皮上赫然也是一面球拍。
敢情这是有预谋的啊,夏遥失笑,毫不意外地发现马丹衣服里也藏了一面球拍。
“行,咱们打球去。”她挥了挥手,三人发出低低的欢呼声,他们谁也没发现夏遥竟隐隐成了孩子头儿
第二十四章优秀作文
杨国华在办公室里仔细翻阅挑拣着学生们交上来的征文,眉头微微皱起,新园小学的教学质量实在是差得可以,她曾经在市重点校里实习过,重点小学的孩子们写出来的作文不仅语句通顺,还充满了许多华丽的辞藻,相比之下新园小学的学生们这些字迹丑陋,错字连篇的作文,简直是不堪入目。
她是今年刚从师专毕业分到新园小学的,以她的能力本来可以到重点校或是中心校任教,但没想到最后被几个成绩不如她,背景却比她牛得多的同学给挤了下来,对于这样的不公平,她的心里不是没有怨气的。
这股怨气让她格外看不惯那些家里有背景的人,当然在新园小学这样的学生很少,于是这种情绪就转化为她对弱者格外同情和怜悯。
当她从若干幼稚可笑,甚至通篇错字语病的作文中读到一篇字迹工整,朴实无华的作文时,她被深深感动了。
夏遥?她想起来了,那个小女孩并不起眼,但前辈那不屑的样子给她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记得那个笔直地站在教室外的小女孩,穿着破旧的衣服,在新园小学这样穷人扎堆的学校,她也穷得特别抢眼,但是给她留下深刻印象的还是她挺直的腰杆和平静而坚定的眼神。
没想到这孩子身世坎坷,却这么坚强,这样的人让人感动也让人怜惜,当下她就毫不犹豫地决定将夏遥的这篇文章报上去,毕竟无论是文笔还是真情实感,这篇作文都写得无可指摘,甚至她连接下去读其他学生的作文都没有了兴趣。
这样好的孩子,这样感人的故事,应该要让她得奖!在她看来真情实感要远远胜过那些用华丽辞藻堆砌出来的空洞作文。
但她心里也知道新园小学参加这种征文比赛,十有*是陪太子读书,这些奖项大都已经内定好了,夏遥的文章送上去,估计评审们看都不看一眼内容,直接看个报送小学,就把她给淘汰了。
得想个办法,起码要把她送进初选,让更多的人有机会看到这篇作文。
杨国华在学校里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