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
她静静站了一会儿,觉得心跳趋于正常才睁眼。一碧如洗的蓝天映入眼帘,阳光铺天盖地倾泻在城市里,现在的建筑都流行用玻璃墙面,这样一看,四处晶光灿然,像无数竖起的水晶结晶,而最亮的那一枚,便是景天的大楼。
她垂下眼眸,直直看着前方,一步步往地铁站走去。
她随着人流挤进地铁,又被挤出去,就像随波逐流的鱼,被汹涌的水流冲击得没法选择自己的方向。现在陆维钧还能对她怎样?她没有什么理由再去景天见他,小心一点,自己也不会再遇见他,再者等秦风回来,她就可以离开这个光鲜却冷漠的城市。
秦风还说过,陆维钧不会拿她父亲做文章,他还说,想法子让父亲去个安全的地方彻底治疗好胃病,以她男友的身份提供资助,如果她无法爱上他,那事后分手也无妨棂。
她觉得脸颊有些烫,这样的情谊,她如何报答?
涌到脸上的血液又缓缓的回归原处,她的脸色一点点的苍白,昨夜父亲的话言犹在耳,大户人家对儿媳的要求极高,清白的时候陆家也未必会接受,而她做过情`妇,这辈子都脏了,即使普通人家也未必会要她,况且是陆家?
陆维钧也说过,洗白之后的秦风羽翼未丰,需要倚着陆家这棵大树发展,陆家一怒,他便会失去一切,她能这样自私,让秦风为了她这个有污点的女人从云端跌落到泥土之中?
方才的一切在脑海里清晰起来,她记起自己离开办公室之前自己惊恐的回眸,那个男人抱着手臂倚在玻璃上,灿烂阳光从他身后照进来,他的轮廓浓重如剪影,面容却看不清了,这场景很像她曾经看过的港片,大佬要上场的时候,身后都会有这样强烈的光,之后,便是大佬的翻云覆雨。
她觉得步履有些艰难,他说自己只是他放出去的风筝,他随时可以收线。她觉得自己现在仿佛被一根无形的线牵制,而他就是牵着线的人。
或许是因为新春佳节近在咫尺,林知闲心情不错,精神也好了许多,这几日常常让她陪着自己四处逛。林若初生怕会像上次那样遇到他,即使知道他行程安排得满满当当也不由得担心,还好,直到年三十她也没有再看到过这个人。
这一日商店关门都很早,林若初和父亲一大早就出门置办年夜饭所需的某些新鲜东西。
坏蛋嗷嗷叫着非要跟着出门,身子卡在门口打死也不肯缩进去,一副不不带我走我宁可被门板夹死的气概。林知闲便让林若初带着它一起出去,到了超市,由于不能带宠物,而坏蛋和林知闲还不算熟,不大听话,林知闲便让女儿把狗带着去不远处的街心花园遛遛,自己进超市选购。
这只雪白的狗跳进雪地里便和四周的白混为一个颜色,她便去旁边的小店买了一条方巾系在它脖子底下,火红的底,金色图案,俗,却很喜庆。小家伙疯一会儿便会回来,绕着她的靴子打转撒娇,她看着它黑漆漆的眼珠子,心里软软的,可是脸上的笑很快又敛去。这是陆维钧给她的狗,时时刻刻提醒着她的过往。
她蹲下来,一只手捏一只毛茸茸的耳朵,轻轻说道:“坏蛋,你以后要乖一点,不准再乱咬东西,也不许把纸巾扯一屋子,现在我们穷了,经不起你这样糟蹋,懂不懂?”
小家伙耳朵一抖,脑袋偏了偏,汪汪的对她叫了两声,舔了舔她的手,又转身撒着欢跑了。林若初抿嘴笑,手机一震,有新短信,是往日的老同学从远方发来的。她回完短信,一抬头,坏蛋已经不在视野。
她怔了怔,连忙从长凳上站起来四处张望,现在偷宠物的贼太多了,据说都卖给某些无良小店,她想起坏蛋可怜兮兮的被关在笼子里等着宰杀的样子就不由得一颤,扬声叫它的名字,连四周愕然的目光都懒得管了。
旁边一个老太太见她急得鼻子尖冒汗,问她出了什么事,得知她在找狗,便指了指几十米外的几株高大的香樟树:“刚刚我在那儿看到一只白狗,在那家中药铺子门口转圈。”
她连忙道谢,匆匆走了过去,听到熟悉的狗叫,她一喜,赶紧跑了几步,叫道:“坏蛋,你怎么跑……”
后面的话她已经说不出口,因为她一抬眼就看到一辆漆黑的车,车头映着雪光的双m车标亮铮铮的,就像磨得极快的刀锋,刺得她眼睛疼。目光再往旁边稍稍移动一下,便是一双修长的腿,藏青色的长裤裤线笔直,简单利落到了极致,却说不出的好看。白花花的坏蛋便正扑在这双腿上,摇着尾巴轻轻叫。
林若初只觉得自己运气差得也太离谱了,怎么总是遇到这家伙,再说,他现在照理说不是在机场准备上飞机么?
陆维钧微笑着看着她石化的表情:“你说,这是不是缘分?”
“你怎么在这里,你到底想做什么,你……”
“我只是来这里拿药而已,本来都要走了,没想到这小东西竟然屁颠屁颠自己跑过来,你看你看,这小尾巴摇得多欢实?对了,我知道你很吃惊,按照秦风给你的行程安排,我现在应该正在机场喝咖啡等飞机,是不是?但是飞机因为天气原因延后起飞,这可不是我们能控制的了。本来该让王秘书下午办了事来拿药,然后送到北京,我既然有空,就自己来了。”
林若初咬了咬牙,不再和他废话,扬声道:“坏蛋,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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