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臂站在他的面前,说道:“我已经认得装。”这家魏启元一直光顾的花店,有专门定制的包装,余祎从阿成手上拿过花,若无其事道:“你想把这花拿去做菜吗?不要学你家魏总,这样太奢侈了。”
阿成十分懊恼,都怪自己动作慢,余祎要是再多睡一会儿就好了。
花里没有放卡片,余祎看了两眼,就找来花瓶把花插上,放到餐厅里当做装饰,夜里魏宗韬回来,见到这束花后并没有说什么,随手扔给余祎一只盒子。
余祎打开一看,盒子里是一对耳环和一条项链,山茶花的图案十分精致,颜色清爽淡雅,比简单的珍珠耳环漂亮许多,余祎似笑非笑地看着魏宗韬,说道:“这个还不能磨成珍珠粉。”她指了指自己的耳朵,“我根本没有耳洞,浪费了!”
魏宗韬走上前,定定地看了她片刻,随即抬起手,捻了捻她的耳垂,低低一笑,一口咬了上去,余祎吃惊地叫了一声,只觉有牙齿在自己的耳朵上轻咬,温温热热,她脊背发麻,有些站立不稳,一双胳膊托在她的腰间,她听见魏宗韬暗哑道:“我知道,去打个耳洞。”
饭后余祎将首饰盒收起来,对着镜子摸了摸自己的耳垂,想到魏宗韬这副样子真是有点儿可笑,但不知为何,她觉得熨帖极了。
回到床上,魏宗韬照例把余祎搂到怀里,一边翻阅手中的杂志,一边道:“你很上镜。”
杂志的封面人物是魏老先生,媒体对他均是赞扬,内页中报道了永新集团的历史以及魏家的一些八卦,其中有小半内容着重剖析了魏家人的各种感情史,魏启元的感情经历算是最丰盛的,身边的小明星接连不断,难得的是这次还提到了魏宗韬。
魏宗韬笑道:“媒体猜测你是某个大家族的千金,与魏家是联姻关系。”
照片中的余祎只露出半张侧脸,低眉敛目,文雅端庄,十分漂亮,魏宗韬转头看向她,说道:“难怪魏启元又开始送花,假如是我,我也想得到你。”
得到这个精致的、叫人挪不开眼睛的女孩。
此时此刻,陈之毅的眼睛也无法从杂志上挪开。
陈家老宅坐落在郊外,依山傍水,风景秀美,老祖父退下来后就一直静养在这里,天天与花鸟山水作伴,年过八十仍旧精神矍铄,逢节假日就叫来小辈们一起聚餐游玩,最是和蔼亲切的一个老头,此刻却阴沉着脸,连一旁的陈父也不敢靠近。
老祖父道:“我看你回来这几天,一直很关心这个叫永新的集团,就顺便帮你查了查,正巧今天在这本杂志上看到了这个,你从小最乖最听话,什么都不用我们操心,只有两次惹全家人不快,第一次是你高考结束后填报志愿,你非要当警察,你向来有主见,认定的事情没人拉得回,家里不缺当官的,也不缺钱,所以我们随你高兴。”
他瞟了一眼桌上的那本杂志,声音低沉几分:“第二件事,就是她!”老祖父猛得瞪视陈之毅,“你是鬼迷心窍,五年前为了她,你差点做错事,好不容易消停了,你现在又要做什么,不回局里,玩忽职守,回来以后擅用关系,你是没有见过女人?我明天就给你找来十个八个比她漂亮的,你马上给我结婚!”
比余祎漂亮的人有很多,陈之毅不是没有见过,可他就是鬼迷心窍。
他记得那年他刚刚来到海州市,跟随警队里的师父去看望他的一位故交,几人正相谈甚欢,门外突然响起了声音,不一会儿就有一个小女孩跑进来,光着脚丫,手拿冰棍,瞟了一眼他们所坐的沙发,一声不响地就要往楼上跑,女主人当即喊住她,责怪道:“一一,有没有礼貌,叫叔叔哥哥!”
小女孩转过身,笑眯眯道:“两位哥哥好!”
师父立刻大笑,夸她嘴甜有前途,连陈之毅也忍不住笑。
那两年他跟随师父去过她家数次,每次见她都有源源不断的惊喜,有时候是她被父母小揍,有时候是她偷偷拿着一封英文信过来,小声说:“哥哥,帮我翻译!”
陈之毅一看,原来是别人写给她的情书,他有些哭笑不得,他想现在的小孩了不得,写情书都如此高端。
后来有一阵公务繁忙,他都快要忘记这个小孩,足有大半年没再见过她,等到再见,又是一个盛夏时分,师父让他放下手头公事,召集警队人马,一齐去找这个离家出走的小女孩。
事情不能太张扬,他们只能调取海州市区各个路段的监控一个个查看,陈之毅带领几人在街上盲目找寻,不知怎的突然想起余祎的学校,他就尝试着找了过去。暑假里的校园空空荡荡,他在某栋教学楼的楼梯上发现了余祎,半年多没见,她已经长成了一个大姑娘,垂头坐在楼梯上,听见脚步声后才把头抬起来,面色平静,眼眶里却有泪水不断打转,抹了一把泪站起来,拧眉道:“这么快就找到我,警队一定要给你升职加薪!”
说着就走下来,许是坐得久了双腿麻木,膝盖猛地一晃,踩了一截楼梯就倒了下来,陈之毅没能将她接住,最后她受伤住院,那两个月陈之毅天天往医院跑,见她闷闷不乐,他总是找各种笑话逗她,她笑起来的样子甜美又张扬,以至于后来陈之毅上了瘾,满心满眼全是她。
那时余祎不知他的心意,只把他当做哥哥,直到某天陈之毅夜里下班过来,撞见写英语情书的那个男生赖在病房里死活不愿离去,怕被医生护士听见,小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