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舒适 字体:大 中 小
上一页(3/3) 目录 下一章 繁体版
县长训话时点名批评“莲香斋”。他说:“这是封建余毒,病态人生。”人们都找着母亲的脚看,把母亲看得抬不起头来。然后,县曰:
照得女人放足,业经三令五申。
政府屡颁命令,大宪又有明文。
克期三月放尽,法律何其认真。
访闻城乡民众,以及顽固劣绅。
犹复徘徊观望,视为无足重轻。
兹再申明禁令,解放且勿因循。
年龄五十为限,以下定要凛遵。
六月三十截止,陆续派员梭巡。
每月清查一次,违者定议罚金。
初次罚钱二百,以后按月加增。
妇人罪及夫主,女人罪及父兄。
lt;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TXT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