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曲子一共分为四个乐章,其中第三乐章可以算是最欢快热烈的了,是一首甚活泼的快板,在小提琴为主旋律的音乐中,用仿佛南方舞曲般的声音歌唱了人们生活时的忙碌景象。
柏爱无疑是非常出色的,按照刚才克多里的话,似乎乐团还没有排练到第三乐章的部分。但是戚暮坐在观众席中听着,却丝毫没有觉得一点不顺,除了偶尔一些情感表达方面的错误外,错字、抢拍、漏拍等等,都少得可怜。
这样的水平如果放在普通乐团里,绝对是至少排练过两天以上了。
——戚暮在心中不由地感慨。
绝对的音感和超强的耳力让戚暮能够分辨出乐团里的每一个声音,他能感受到这支乐团从一开始地略有生疏,到最后竟然慢慢地和谐起来,将这首第三乐章演奏得仿佛训练过无数遍一般。
而这一切……戚暮知道,绝对不仅仅是因为这支乐团的优秀。
他转首看向那个站在指挥台上的男人,从戚暮的位置只能看到闵琛一个挺拔的背影,他看着这个男人轻轻地扬起指挥棒,大提琴便奏起了温厚的声响;他再用力地将手臂压下,弦乐器突然停止了声音,让管乐器奏鸣。
一个指挥可以控制着全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