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我说完了,他发出了一声感叹:“你的想象力,的确很丰富。”
我不理会他话中的揶揄:“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李信如在黄山旅游时那张相片,是你给他拍的吧?”
“是的,是我。”他承认:“但是在法庭上,这样的证据根本不会被承认。就算一个男人给另一个男人拍了张相片,这也不能证明他们是同性恋啊。”
他笑了笑:“谁能证明我是同性恋者呢?你吗?”
这一下又点到了我的死穴。
我语塞了一下,但随即说:“我们只是提出这样的证据,信与不信,是法官和陪审团的事。”
“看样子,你真的非常肯定是我杀了信如。”他喃喃的说。“还有那位周小姐。”我平静的补充。
“就算是法官判案,也得给人犯一个自辩的机会,对不对?”
这也是我预料中的事。他当然会狡辩。
我等待着领教他的口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