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四个是与他的关系,后一个是称呼方式。
此时此刻,金笙才记起被他丢在楼下的、失去了意识的前男友,常昊。
断续交往一年,金笙也没了解常昊的私生活,跟他的朋友没多少交集,只除了这个姓沈的,见过四五次,那人也好说话,所以,他的手机里有他的电话号码。
说起来,能跟常昊真正混在一起的,也是富二代少爷。
印象中的沈常峰长相精致,偏女气,相处是好相处,那双深邃的眼却昭示了这主人不好应付,不论是智商还是情商,沈常峰都比常昊高了太多。相比之下,同是富家子弟,常昊就像是个缺心眼的。
所幸,金笙跟沈常峰半生不熟,没机会与这人“较量切磋”,不然,全身而退也要少层皮。
是了,他就是给这个人发了消息,让他来接常昊的。算算时间,这家伙定是接到重伤的常昊了,说不定,刚忙完、做了妥善部署,优先护送了“伤员”,才有时间跟自己聊原因。
他的南里已经……不在这里了,所以,就算人鱼的事被掀出来,他也不怕,反正,没有人知道去往另一个世界的方法。
不在意湿透的短裤和流血的手,金笙
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