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十年中,他一次都没有去见过哈利。
尽管他无数次这样想过。
萨里郡小金惠区女贞路四号。
这个地名在他的舌尖绕了无数遍,有几次他恍惚中上了公车,还顺口说出了地名,但在开车之前总会连滚带爬地冲出去。
他不敢见。
他怕自己会不顾一切的告诉哈利真相,把欺负他的德思礼一家都揍成猪头,烧了哈利上学的学校,把费格太太用她的发网吊起来,再把邓不利多的头塞进马桶里。
如果他有足够力量的话,他确信自己一定会这么做的。至少他会告诉哈利真相,带他离开。
然后呢?
莫延不敢去想那个“然后”。
而现在,他终于可以名正言顺地见到哈利了。
哈利,他的哥哥。
尽管那个男孩其实心理年龄比他小很多,生理年龄也只比他大十几分钟,但这丝毫不妨碍他在心里轻轻唤起的时候产生莫名的依赖感。
可是他却更加觉得紧张,甚至慌乱。
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