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 要评论~
☆、第十集
二十多年前的黄山区,并不像现在这样繁荣昌盛。
街巷还有旧时老宅的痕迹,没有拆迁翻新,随处可见牛皮癣一样的小广告,贴在电线杆上、瓦铁窗上。
张小雅,也就是那个费尽心思报复老同学的杀人犯。
她的一家人就租在临近菜市场对面的居民楼里,楼道狭窄,灯泡坏了,常年不开灯,一回家,天花板就忽闪忽闪闹着黄光,原因是接触不良。
她爸常年酗酒,家里积蓄所剩无多。就连她生来兔唇的缝合手术都是她妈瞒着父亲,一分一厘攒下给她做的。
以前她的唇瓣狰狞,缝合以后总好得多,但即使这样,班主任也不待见她。
嫌她这里袖子脏,就寻事罚抄;嫌她眉目可怖,就寻事罚站到走道去,眼不见心不烦。
那时候的同学,也还是小孩心性,无法明辨是非,只知道丑陋者必有可恨之处,就这样独断地批判张小雅的内在,认为她是一个既可怕又可恶的人。
这世上,最没有逻辑的就是孩子之间相处方式。
他们以第一印象厌恶她,排挤她,形成一座座将她隔绝在外的堡垒。
不过,张小雅还是没心怀恶意。
当时她年龄小,天真浪漫,也没什么心眼。
她还真当是自己读书不用功,惹了老师生气。下课了,因为不想回家,就留校写作业,坐在桌上,一笔一划抠着练字帖描字。
“诶?张小雅,你还不走,捣乱呢?我们打扫卫生,你干嘛在教室里添乱!”
值日的同学就是看她不顺眼,明明她所在的小组已经清扫过了,但他们还是推推搡搡,把她的字帖献宝一样夺过来,给其他人看:“哟,小怪物写字了,和她一样丑。”
他们哄堂大笑。
原本孩童们清脆爽朗的笑声,被某种难言的厌恶情绪所浸透,渐渐溢出三分阴寒来,直刺脊背。
张小雅一向懦弱,可在那一天,也被逼急了,做了一件让她自己也意想不到的事情。
她夺过了字帖,把踩在桌上躲闪的同学推倒在地。
那人摔得头破血流,同伴也吓得一哄而散。
张小雅跑回家了,躲到被子里瑟瑟发抖。
但很快,伤者的父母找上门。
她面对的就是父亲的毒打惩戒,母亲低声下气地道歉,掐着她的手臂要她开口说句赔礼的话。
张小雅虽小,但也有骨气,怎么都不肯开口。
再后来,她自然而然被孤立了,那些过激的行径也被盲目的孩子一传十十传百,添油加醋,给故事润色,最后冠上了恶毒的罪名。
她也更不爱开口说话了,直到后来初中转校,况才有所好转。
只是每每午夜梦回,她总会回忆起那一幕——所有人簇拥着她,嘴里咒骂着:“丑八怪。”
等工作了,张小雅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做微整手术,不变五官,但把那道疤痕淡化,换皮,像是蝴蝶从坚固的茧中蜕变而出。
她要的是重获新生,并且掩盖那已经渗入骨髓的自卑。
再后来,她决定复仇。
制定好这个杀人计划以后,她选的第一个对象,就是那个当年摔伤后,在班级兴风作浪、诋毁与欺-辱她的肇事者。
余念问她,杀了第一个人以后,是什么感觉,有愧疚吗?或者是惊恐?
其实什么特殊的感觉都没有,张小雅只觉得快意,当年的恩怨都烟消云散。
她甚至觉得自己善心又慈悲,让他们将功抵过,给他们赎罪的机会。
要知道,凡是做错事了,必要承受报应。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现在时候到了,所以,她来了。
余念只觉棘手,要知道那种完全无理智的变态杀人犯好对付,硬碰硬就好,他们只有被制服抑或是被逃离的可能。
因为这些人的的目是杀人,干净利落,甚至简单。
但张小雅不同,她仍有一线清醒、甚至坚守自己三观。
这一类人死不认罪,也绝不会幡然醒悟,除非杀到自己恩怨尽消,此生无憾了,才有可能罢手。
余念觉得她可恨,又可怜。
她长长叹了一口气,说:“张小姐,你做了这么多,应该够了吧?”
张小雅避而不答,只沉浸在自己的往日回忆中,轻声又说道:“你知道吗?我也有曾想原谅他们的时刻。但是人这种生物也是有趣,一个印象一旦定型,即使觉得自己判断错误,也会自欺欺人蒙蔽下去。所以,他们没有放过我,一直都没有,变本加厉欺-辱我。那么,我为什么要放过他们呢?”
余念顿了顿,说:“但你选择的方式太过于极端了。”
“收起你那泛滥的同情心,你想事情一直这么甜吗?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上生存,不是你踩在我头上,就是我踩到你身上,我占取了先机,先下手为强,有什么不对?如果那时候他们再狠心一点,以舆论逼死我呢?会有人心怀愧疚吗?不,我早就死了,从前那个怯弱无辜的我,早就被他们杀死了!”
余念哑口无言。
她一意孤行,就连余念也劝不了。
电话里,张小雅又问:“余小姐,你说死-刑是什么滋味?”
余念欲言又止,她是在暗示她就算伏法也会被判死刑吗?
“有的人活着,却生不如死。”她说了最后一句暗示的话,就挂断了电话。
余念急忙拨打过去,已经关机了。
阳光小学的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