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魏宇摊开白纸,在上面虔诚地写下三个词——爱他,保护他,一辈子。
-正文完-
番外一 渣攻回忆录1
“魏宇,今天家里蒸螃蟹,你留下一起吃饭呗。”
纪之樟跟我说话的时候,那个小家伙正躲在角落里偷看我,以为我不知道。
“不了,我得回去。”我想了想还是说,“别这么叫我。”
纪之樟拍了下我的肩膀:“还非得连名带姓地喊你?生不生分啊,魏宇,魏宇,魏宇,我就叫你魏宇,不行吗?”
我不喜欢这个名字,尤其是中间那个字。可我已经习惯隐藏情绪,而且对方还是纪之樟,来到这里后第一个对我表达善意的人。
“行,随你。”我说。
我没留下吃饭,父亲叫我回去,今天是姓魏的那个女人的生日。
纪之樟拉着脸送我出来,我跟他说下回的,他就又笑了,说一言为定。
走之前不经意回头瞟一眼,那个小家伙露在门边的半个脑袋立马缩回去了。
傻乎乎的,一点儿都不像纪之樟的弟弟。
晚饭时间,我把准备好的丝巾送了出去,魏萱一脸惊喜,说非常喜欢这个花纹。
睡前我就在厨房的垃圾桶里看到那条丝巾,包装都没拆。
不过这不值得放在心上,也没什么好生气的。这个家里,大家都在演戏,演母慈子孝,演其乐融融,谁能坚持到最后,谁就是赢家。
出国之前,父亲带我回祖籍所在地磕头烧香,把我的名字正式登上族谱。
晚上回去后魏萱脸色很难看,关上门都听见她和父亲吵架的声音,到最后还哭了。
我一个人在隔壁的隔壁安静地看书。
她流的眼泪还没有妈妈的千分之一多,以后有她哭的时候。
走的那天只有纪之樟来送我,他去过英国游学,说那边的东西很难吃,给我塞了一大包吃的。
我不知道要去多久,只知道这些吃的肯定支撑不到我回来。我想对他说别忘记我,可是时间那么长,人都会变,口头上的东西最做不得数了。
到英国不过一周,我就吃腻了汉堡薯条。打开纪之樟给的大礼包,里面尽是他自己爱吃的,各种型号的火腿肠,还有xx码头的速冻水饺。
他是真的没有生活常识,水饺早就化过冻,都黏在包装上了。
我还是支起锅煮来吃,吃完从袋子里摸到一小包水果糖,纪之樟不喜甜食,我给他qq留言问是不是放错了,他十几个小时后才回我,说是问他弟弟要的,为了让大礼包里的食品种类显得丰富些。
我剥了一颗放嘴里,挺甜。
伦敦每天都雾蒙蒙的,很少看到太阳。这里的人也很冷漠,都刻意保持着距离,这一点正合我意。
安宁的日子过一天便少一天,我开始写博客,记录所见所闻。固定观看者只有纪之樟,他会用英文回复我,我们假装是网友,经常在评论区下面聊几个来回。
不记得从什么时候开始,偶尔会有一个r”的人给我回复,第一次跟我打招呼就是一句“good m”,我没回复他。
不理他,他反而更起劲。他越来越频繁出现,有一天我看到他的评论“d r?”,没忍住回复:时时差,语法错误。
这让我想起纪之樟的弟弟,好像叫纪之楠,英语成绩很差,给他讲题他永远傻乎乎盯着我看,问他听懂没,他就“啊”地张张嘴,然后摇头。不知道为什么这么笨。
lr没有回我,我发新博客他还是会评论,没事人一样。我没再回复过他,也不想看他那堆乱七八糟的英文。
本科最后一年,我在博客上发了毕业证书,纪之樟对我说grr也留言了,破天荒打了很长一段英文,大致看了下,他说为我高兴,他也找到了自己想做的事,正在为之努力。
我只想笑。这才不是我想做的事。
读研后学习很忙,忙到没空去想其他事情。难得有一天在网上碰到纪之樟在线,我才意识到很久没有跟他聊天了,竟也没有什么思念的情绪。
人果然是会变的。或者应该说,我对任何人、任何事都不存在割舍不下的牵绊。
他言语中也透出疲累,说刚从实验室回家,开电脑查点资料。我们都不想提工作和学业,而我的生活像在流水线上一样乏善可陈,只能由他来寻找有意思的话题。
纪之樟:我弟弟你还记得吗?他进娱乐圈了
我皱了皱眉:娱乐圈?
纪之樟:嗯,演戏。昨天摔伤腿回来休养,可怜巴巴的
我不懂演戏为什么会摔伤腿,我只知道娱乐圈不是什么好地方。我那个便宜二哥秦魏峰最喜欢玩娱乐圈的明星,三天两头换,有时候还带回家里玩,很脏。
算起来那个小孩儿今年不过18岁,我一直记得他的脸,又小又白,眼睛大而亮,做演员的话应该很招人喜欢。
18岁……还是长身体的时候,不好好在学校里待着,进什么娱乐圈?
第四年的秋天,我依旧没有回国,不想回去,也没人希望我回去。
倒是lr,在博客上问我有没有回国的打算,说这个时间可以吃到桂花糕,又说巧克力蛋糕也不错,吃甜食心情会变好。我突然对他产生好奇,点进他的博客,他只发过一条博文,是受伤缠绷带的一条小腿,地板花纹和边上形状特殊的艺术灯和纪家客厅里的一模一样。
原来他就是那个小笨蛋。
我不想深究他这样做的原因,他看起来很单纯,眼神干净